正确答案: A
是有效行为
题目: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解析:
A
司法部的答案认为,题干中的合伙组织应当认定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甲作为负责人,其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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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人工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口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遂又向兴汇有限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5万元。兴汇有限公司以第一次征税行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入成本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此案为涉外行政案件
因兴汇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补征税款的决定停止执行
兴汇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要求
兴汇有限公司应当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CD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涉外行政案件是指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在本案,题干并未交代“兴汇有限公司”是外国组织,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据此,选项B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和第21条的规定,如果加害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二是已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在本案,海关的第一次征税行为已被海关补征税款的决定确认违法,而且兴汇有限公司要求海关赔偿但遭拒绝。在此种情形下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适当的。据此,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选项D正确。
[多选题]一枝花有限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通知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解除双方之间的供货合同并对其作出相应赔偿
代表公司参加了一项仲裁活动并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单选题]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德国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了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德国公司的来电,称装船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德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解析:【考点】贸易术语;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单选题]第 13 题 现代刑法上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起源于:( )
德国
[单选题]关于行政许可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依法不属于某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应向当事人出具加盖该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多选题]四方公司拖欠远大公司一笔货款已有半年,远大公司多次讨要均无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向四方公司发出支付令,限期还款,四方公司下列哪些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表示自己无力还款
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口头表示异议
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
解析:ABD。《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A项和B项符合题意。而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D项也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