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李某和张某共同构成贪污罪

题目:某国家工作人员李某与社会上的张某勾结,由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同后者共同骗取国家大量财物。对上述行为的定性为( )。

解析: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据此,国家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同张某共同骗取国家大量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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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此条属于限制解释

  • 解析:解析:该条对毒品的范围作出意思较窄的解释,因而是限制解释。

  • [单选题]宗教信仰自由在法律上属于
  • 精神自由的范畴


  • [单选题]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 )。

  • [多选题]在我国,国家( )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 解析:解析: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军事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但足由军委主席对它负责。

  • [单选题]精神病人在实施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时,只有( )自己行为的,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 [单选题]刑法上的犯罪客体是指( )。
  •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 解析:解析:刑法上的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 售货员多找了零钱

  • 解析:解析: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从此规定可看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须一方获得利益;(2)须他方受到损害;(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由此对本题四选项进行分析,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并不导致实体权利消灭,故所获利益并非无法律的依据;赌博是一种非法行为,所获利益一律违法,不得作为不当得利处理。清偿未到期债务属于提前清偿行为,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行为。故本题只有D项符合条件。

  • [单选题]因相邻房屋滴水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当责令( )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有过错的一方

  •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相邻房屋滴水关系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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