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地级市市长因工作不力提出辞职,则该市长应向( )提出辞职。
正确答案 :A
所在市人大常委
解析: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单选题]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往事》,编剧丙根据民国人士马某撰写的人物传记《往事回忆录》创作了剧本,演员王某在剧中演出,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
正确答案 :B
电视台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电影作品或者类似方法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故本题选项为B。
[单选题]下列甲、乙承担双方责任的是( )。
正确答案 :D
甲的羊群冲进了乙的麦田,乙不管不问造成损失扩大
解析:D【解析】本题的关键是正确理解什么是双方责任和共同责任。双方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3事人对损害后果均有过错,各自依其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所谓共同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民事责任。本题中,A、B、C三项中,甲、乙承担的都是共同责任。
[单选题]康有为在奏章中往往采取在“中体”中借用西学“移花接 ”法,给皇帝讲“心当变法”的道理。顽固派指责他“其貌则孔也,其心则夷也”。他这样做的目勺是( )。
正确答案 :B
为变法披上传统文化价值的理论外衣
解析:本题考查对康有为思想特点的把握能力。康有为的“移花接木法,目的是为变法披上传统文化价值的理论外衣.以此来减少变法的阻力。
[单选题]某汽车司机在雨夜行车,从马路中间的一块塑料布上驶过,司机以为塑料布下是附近农民的稻谷,结果轧死了塑料布下睡着的一个精神病人,对精神病人的死亡司机所持的主观心理态度属于( )。
正确答案 :D
意外事件
解析:根据《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刑法理论上的意外事件。本题中汽车司机属于正常行驶。其不能预见在公路中间的塑料布下有人,所以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因此,答案为D。
[单选题]法律编纂( ).
正确答案 :C
是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制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因而是一种立法活动
解析:法律编纂,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将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所有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创制新的规范,修改不适合的规范,废除过时的规范,从而编制成内容和谐一致、体例完整合理的系统化的新法律或者法典。
[单选题]人们早就知道,生物钟与生理机能和新陈代谢的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研究表明,夜蛋白是生物钟用来控制新陈代谢重要方面的系统的一部分。更好地认识夜蛋白的功能最终可能使人们找到解决过度肥胖问题的医疗方法。
正确答案 :C
夜蛋白对新陈代谢有重要影响,因而认识与研究它具有重要意义
解析:文段主要论述了夜蛋白对于新陈代谢的重要影响,对它的研究最终可能使人们找到解决肥胖问题的医疗方法,这是影响的意义论述。A项只是文中为了表述夜蛋白引出的生物钟参照所做的论述,不足以概括文意。生物钟也只是人体规律调节的一个比喻,并非真的存在于人体内的实体,因而C项错误。D项也不符合文意,对肥胖问题的解决之道是认识夜蛋白的意义,但是并不是既成事实。
[单选题]食物中毒:蘑菇( )
正确答案 :B
海啸:地震
解析:题干是因果顺承关系。即食物中毒可能是由于吃了(有毒)的蘑菇,而海啸可能是由海底地震引起的。
[单选题]《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对犯罪人( )。
正确答案 :A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解析:根据《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单选题]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的贿赂,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导致本县的重大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质量下降,产品滞销,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某也与此事有牵连.在甲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324名正式代表中有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贾某和陈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
正确答案 :B
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贾某的罢免程序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甲县人大开会期间,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和1/10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名代表)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A-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条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检察院检察长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所以C项错误,不能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符组织法》第3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选民的过半数通过。依此,D项是错误的,罢免案需要经金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列席代表”。实际上,人大制度上并无“列席代表”一说,只有“代表”和“列席人员”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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