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五五宪草”

题目:不属于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的是(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和宪法性文件。北洋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有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1923年),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草案)。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C项和D项。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 错误

  • 解析:解析: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这是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技术规范的重大特点。一种规范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如果违反了这种规范可以不受国家法律的制裁,那么这种规范就不是法律规范。但是,是否凡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就是法律规范呢?不然。因为有些技术规范、宗教戒律、家训族规等不是法律规范,但也可能具有某种强制力,当事人不得不服从。所以说,判断某种规范是法律规范,不仅在于它在形式上具有强制力,而且是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因此,该命题是错误的。

  • [多选题]在我国,国家( )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 解析:解析: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军事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但足由军委主席对它负责。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
  • 依据法定继承获得的遗产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具体而言,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包括以工资;奖金发放的收入以及红利,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餐补、服装费等,都属于工资、奖金的范畴。(2)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收人,也包括资本收益,如股票收入.债券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益、经营企业的收入、股份、股权等。(3)知识产权的收益。如专利权使用费收益、稿酬所得等。(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该情形受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限制。(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综上分析,事实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关键要看是否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如果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事实婚姻即可成为合法有效的婚姻,此时应当认定事实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特别约定,如果拒不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则按照非法同居处理,此时的财产应当按照民法原理来认定。可见,事实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未必属于共有财产,排除A项。依据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言外之意,就是并不是按照遗嘱继承取得的财产,所以,该项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B项是正确答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C项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排除C项。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D项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排除D项。注意:《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属于常考知识点,考生务必熟练.

  • [单选题]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 )。
  • 因胁迫而结婚

  • 解析:解析: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单选题]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狭义的法律是指( )。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 解析:解析: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狭义的法律的制定主体仅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范围既包括基本法律,又包括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所谓基本法律,是指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基本问题,如《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则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基本问题,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
  • 空气


  • [多选题]法律推理的方法有两大类,即( )。
  • 形式逻辑方法

    辩证逻辑方法

  • 解析:解析: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均是形式逻辑推理的一种。

  • [多选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情节中属于法定量刑情节的有( )。
  • 自首

    累犯

  • 解析:CD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高中 初中 自考公共课 考研 法律硕士 考博 教育硕士 在职硕士 成考(高升专/本) 小学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