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有选择的指引
题目:《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从法的规范和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
解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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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在中国古代“法”与“律”同义是从( )起。
秦汉时期
解析:解析:从《尔雅.释诂》中可以了解到,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两字已经同义了。
[单选题]某甲是某乙的继承人,某丙是某丁的受遗赠人,则
如果某丙在某丁之前死亡,则某丙的受遗赠权消灭
[单选题]改传统的体例,形成了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与强化六部职能的体制变革相适应。
《大明律》
解析:解析:《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初年开始编修,于洪武三十年完成并颁行天下的法典,共计7篇30卷460条。它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7篇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而《大清律》是在《大明律》之后颁行的。
[多选题]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范围包括( )。
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不能从事金融业和保险业。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无效婚姻的认定和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上面的规定中并不包含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两性结合。从亲属法理论关于事实婚姻的狭义上讲,就是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具备法定结婚方式的男女结合关系,其有结婚的声意月.有婚姻共同生活的事实,实质上与法律婚姻无异,因欠缺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要件,如没有补办登记手续等,造成形式与实质的冲突:依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凡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来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补力、登记后其同居关系即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综—亡分析,事实婚姻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手续而成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因此,A项表述错误。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通婚的,可见,B项表述错误。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可见,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能未经调解就径直判决。可见,C项表述正确,为正确答案。不过需要注意,有一种情形的诉讼离婚案件不需要经过调解,即《婚姻法》第32条第4款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言外之意,就是对于该类情形不经调解(也无法调解),可直接判决离婚。这种例外情形不能否认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因为这是原则。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从规定上看,无效婚姻的情形不包括包办婚姻。从实际生活中看,包办婚姻的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可能会产生感情。因此,不能将包办婚姻认定为无效婚姻。综上分析。D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