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倘若
题目:文中【 】处,应填入的词语是:
解析: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选词填空题。该空格后已有表示因果关系的关联词,故可排除C项;它所引导的内容与空格前的内容表达的意思并不相同,而是相反,故可排除D项;从内容来看,它是从理论上对“人不能接纳自己的不完美”这一观点进行的分析,而并未形成事实,故应该只是一种假设。所以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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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适合填在本文第②自然段横线处的是:( )
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解析:、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语句衔接题,从位置来看,横线处的语句是对第二段内容的一个总结。从所给出的几个实例来看,文段主要在强调人在面对困难、挫折时的一种正确心态,从残疾的私营企业主的话中可以看出,他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他能够以坦然豁达的心态来面对困难。后面罗斯福和丘吉尔的事例是对这一观点的进一步证明。“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意思是在困苦失意中不意志消沉,而是以乐观豁达的心态泰然处之,最切合文意。所以选择C选项。
[单选题]关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
解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挪用公款罪并不包括这些人员。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只要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也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单选题]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影响不包括( )。
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奠定了阶级基础
解析:民族资本主义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产生并初步发展,而新民主主义革命发生在1919~1949年,两者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选D。
[单选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为( ).
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单选题]下列关于没收财产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没收全部财产的,可以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解析:B【解析】《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邵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因此,选项A、C、D都正确,而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
[多选题]清朝旗人享有的法律特权有 ( ).
犯罪免发遣 (⊙o⊙)
旗人犯罪,由相应的特定机构处理
解析:AD清朝在法律领域,为旗人作出了种种特殊的规定。如满族贵族,可以享受“八议”、减等罚俸等优惠措施,普通旗人也享有“犯罪免发遣”的规定。旗人犯盗窃,可免于刺字;如重囚必须刺字,也只能刺臂,不能刺面。旗人触犯法律的,普通司法机关一般无权审理,均有相应的特定机构来处理。
[单选题]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是( )。
邦联
解析:C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复合制国家是指有两个或多个成员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各个成员国保留有自己的主权;邦联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是协商机关,其决议需经成员国认可方有约束力;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邦联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是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本题正确答案为C。
[单选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应予回避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某一案件的当事人欲申请回避,下列哪种情形下,其回避申请应予准许?( )
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吃请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我国实行有因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必须说明理由,且其提出的理由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29条对申请回避的理由作了规定。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这段话的阐述者是( )。
亚里士多德
解析:C这是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法治所作的两重含义。他是西方最早使用法治一词并给它以科学定义的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