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震颤麻痹
题目:引起肌张力降低的病变不包括( )
解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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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地球表面全部生物及与之发生相互作用的自然环境总称为( )
生物圈
[单选题]《蜀道难》是我国唐代诗人的名篇。( )
李白
[单选题]根据以下选项,回答 91~92 题:某患者,因大呕血入院,对于患者的下述病情应分别归于哪类病史
吸烟20年
[单选题]__________the sun is the central body of the solar system so the nucleus is the core of the atom.
Just as
解析:just as…so“正像……一样……也”。为固定搭配,其余不符合题意。
[单选题]
mention
解析:此题为词义理解题,根据上下文知道此处应该是“提到”,故选D" mention"。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乙银行无权这样做,因其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担保物权
解析:《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第185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依据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在不动产上设立担保物权只能为抵押权,本题中并没有信息表明甲、乙之间签订了关于办公用房的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所以抵押权并没有设立,乙银行对办公用房并不享有抵押权,故A项错误。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办公楼并不是设立质权的行为,因为质权是一种动产质权,对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权,故B项错误。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主合同是商业借贷性质的借款合同,需要贷款人先转让货币所有权,借款人再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数额的货币,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并且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而甲公司的办公用房为担保协议的标的物,因此,乙银行不能基于主合同中甲公司未如期偿还借款而主张对该办公用房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C项错误。乙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并不成立,乙银行不能主张对办公用房优先受偿的权利,故D项正确。所以,选择D项。
[单选题]The best title for the article is ______.
Kidnapping Alert
解析:39.这是一篇文章不是通告。排除选项 A。选项 B和D 可包括的范围太大。选项 C是正确的。
[单选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解析:本题选D。本题考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的权利义务内容。《著作权法》第42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单选题]作为社会现象的阶级,它是一个( )
经济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