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语义解释
题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和不能避免的因素”。这一法律解释运用的主要方法是( )。
解析:解析:语义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含义进行的语义说明,如“本法所称‘近亲属’是指……”、“不可抗力是指……”等,故选A项。不选B项的理由:历史解释是通过研究历史资料或对比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如通过对比罗马法中的“撤销权”与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来解释有关撤销权的法律条文。不选C项的理由:目的解释是根据法律条文制定的目的进行解释,如社会情况发生变动,“类推”制度已经不符合当前社会的需要,故对禁止类推作出解释。不选D项的理由:系统解释是将法律规范放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通过分析其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如将诚实信用原则放在整个民法体系中解释其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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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不属于合同法中附随义务情形的是( )。
主合同的履行义务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产生的非主合同义务,包括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如实告知等义务。可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义务属于附随义务,排除B项。附随义务是相对于主合同义务而言,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订约之际,由于条款已经拟好,当事人“要么无条件接受,要么走开”,这种弊端造成了格式条款的内容常常显失公平。为了保护非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利益,法律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订约之际的说明义务。因该义务不同于格式条款的主义务,因此属于附随义务。综上分析,排除A项。附随义务包括先契约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契约义务,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甲赌博成瘾,欠乙赌债2万元,向丙借高利贷3万元,乙和丙多次催要未果,遂劫持了甲的妻子,并威胁称,如果甲再不还钱的话就强奸甲妻。后乙趁丙出门时强奸了甲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丙构成非法拘禁罪共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
[单选题]甲误将一包面粉当做毒品“白粉”卖给了吸毒者乙,从中牟利2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
贩卖毒品罪
解析:解析:对于不知是假毒品,而误认为真毒品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应以未遂处理。
[多选题]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包括( )。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
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与人权等理论
解析:解析:近代宪法的产生有着其特有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是:第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第二,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第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与人权等理论。
[单选题]西周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
听讼
解析:解析:西周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已有明确的区分,前者称“讼”,后者称“狱”。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作“断狱”。
[单选题]宗教信仰自由在法律上属于
精神自由的范畴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年满18周岁
解析: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我国选举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即具有中国的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依法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立功的有( )。
甲因拐卖儿童被捕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同案犯
丙因共同盗窃被捕后,主动提供同案犯陈某强奸犯罪线索,使该强奸案得以侦破
解析:AC
[单选题]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该3000元应由( )。
乙继承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题中胎儿出生后死亡,故该遗产份额应由胎儿的继承人即乙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