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食物中毒:蘑菇( )
正确答案 :B
海啸:地震
解析:题干是因果顺承关系。即食物中毒可能是由于吃了(有毒)的蘑菇,而海啸可能是由海底地震引起的。
[单选题]文中作为发展中国家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将从1992年的16%提高到30%的依据,正确的一项是( )。
正确答案 :D
世界银行预测,从现在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可达5%一6%
解析:由文章最后一段最后三行,可以得出从1992年的16%提高到30%的依据是从现在到2020 年,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可达5%一6%。A、B、C三项是个别地区和国家实行技术跨越取得的成绩,不能作为发展中国家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将从1992年的16%提高到30%的依据。
[单选题]数学家的眼光和普通人的眼光很不同。在常人看来十分_______的问题,数学家可能觉得很_______:3只小鸡、3只熊猫、3条恐龙,它们之间有天壤之别,但是对于数学家而言,无非都是一个数字“3”而已;月饼、烧饼、铁饼,到了数学家那里,无非都是圆。
正确答案 :C
繁难 简单
[单选题]战后初期,美国对外政策的目标是( )。
正确答案 :C
建立全球霸权
解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实力得到极大提升,原有的的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格局被战争打破,这一时期美国实施对外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以美国为核心的全球两权政策。
[单选题]有一对母女很喜欢小鸟,但她们反对养鸟,因为养鸟剥夺了小鸟自由歌唱、自由飞翔的权利。相反,她们非常热衷于放生活动,认为放生活动又环保又慈善。有一次,母女俩买了两对小鸟,兴高采烈地去参加放生活动。爬上山头,看见参加放生的有好几百人。一声礼炮响起,千鸟齐飞,有人笑脸灿烂,有人虔诚合十。母女下山后,偶然听见花鸟市场的老板兴奋地说,自从有了放生活动,鸟儿的需求量大增,要每天起早摸黑捉鸟才能供得上。
这段文字不能说明的道理是( )。
正确答案 :D
行善要讲究真心诚意,伪善是可耻的
解析:D项不对,由文段中的“有人笑脸灿烂,有人虔诚合十”以及这对母女的热衷可知,这些人行善确实是出于真心的,并不是伪善。故本题答案选D。
[单选题]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选举法》的修改列入2008年 立法计划,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建议反映了( )。
正确答案 :D
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解析:社会政治生活中人民代表产生方式的完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不断巩固。A、B表述与题目无关。本题材料体现的是民主的‘真实性,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不是广泛性,C项不符合题意。
[单选题]甲对乙享有2万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声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享有对丁的7000元债权还有三个月到期,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另外,乙在一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万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已经到期。对此,对下列哪项债权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
正确答案 :D
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湃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清求权等权利。”乙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的1万元债权属于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专属于债务人本身,故不得代位行使。因此,C错误。乙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的5000债权则并非专属于债务人,且已经到期,故可以代位行使。因此,D正确。乙对丁的7000债权因为未到期,也不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因此,A错误。乙对戊的8000元赌债是违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得代位行使。因此,B错误。
[单选题]以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度为标准,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
正确答案 :B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o⊙)
解析:B法律责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划分。以责任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以责任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以责任的人数不同为标准,可以分为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以行为人有无过错为标准可以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多选题]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从现象上说,它具有 ( )的属性.
正确答案 :ABCD
一般性
规范性
概括性 (⊙o⊙)
普遍性
解析:ABCD法作为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的一般属性。从现象上说,法具有规范性和一般性(或称普遍性和概括性)的非本质属性。法的规范性是指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用以遵循的模式、标准或方向。法的一般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抽象、概括的规定,即:首先,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而不是特定的人或事。其次,在这一法律生效期间内,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再次,同样情况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法的规范性和一般性还可以派生出其他一些属性如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率性。
[单选题]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 )。
正确答案 :C
名称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也可以成为人身权的主体。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法人名誉是对法入的信誉、商誉等的评价.伴随着法人的成立而存在。法人荣誉是法人从特定组织依法获得的积极和肯定的评价。荣誉的取得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属于特定主体。因此,法人名誉、法人荣誉都无法转让。法人名称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一个特定的标志,该标志经过登记而具有特定性,如果变更该标志,只要进行变更登记即可。故法人名称可以转让。法人的营业执照是法入取得法人资格进行民事活动的依据,营业执照记载着法人的设立宗旨、业务活动范围。营业执照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同的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条件不同.营业范围也不同。故营业执照不能转让。由此得出结论,只有C项符合试题要求。其他三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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