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错误
题目:“五朝会典”是指《唐六典》、《大明会典》等五个朝代的会典。 ( )
解析:解析:清朝各代君臣仿效前朝的做法,致力于会典的编撰和修订工作,有《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和《光绪会典》共5部,史称《五朝会典》。因此,本命题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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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各种概念中可以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是( )。
社团法人
营利法人
企业法人
私法人
解析:解析:在大陆法系和我国关于法人的分类中,其层次分别是:法人→私法人→杜团法人→营利法人→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最为典型的营利法人,因此它是营利法人、社团法人、私法人。因此,ABCD都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下列哪个原则不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 )。
罪责自负原则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3条,第4条,第5条明文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为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多选题]乙到期无力清偿甲的借款并怠于行使对丙的到期债权,则表述不正确的有( )。
甲在行使代位权后,如果乙有抛弃丙的债权的行为,甲可以对该行为主张撤销
甲可以行使撤销权
甲在行使撤销权后再行行使代位权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属于合同保全制度的范畴。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之一就是,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其到期债权;撤销权是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权人可主张撤销权,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行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从题干上分析,该题考查的应当是代位权而不是撤销权。在具备行使代位权的情形下,如果债务人又有抛弃债权(这属于积极行为)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抛弃债权行为的效力呢?是再次行使撤销权,还是应当直接认定为该抛弃行为无效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债务人处分该权利受到限制。即债务人不得抛弃或转让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如果有上述行为,则上述行为无效,可见,只有C项的表述正确,排除C项。因此,A项、B项和D项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 )。
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多选题]赠与合同是( )合同。
单务
无偿
诺成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原理,不可能存在单方合同,因此,B是错误的,ACD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