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题目: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
【答案】BC
【考点】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简称《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下同)第三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选项B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选项C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选项D错误。《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公告送达是被排除在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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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独任制一般不适用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l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第l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多选题]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解析:【答案】AC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选项A、D正确。《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是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由此可知,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选项B错误。《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据此可知,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先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选项C正确。《证据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多选题]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04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2,000元。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郑某的请求。2005年4月19日,郑某不服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诉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
解析:A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故A项说法正确,郑某向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复议申请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并不是复议改变案件,故只有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B项错误。
郑某前面是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后面是对市社保局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并不是重复起诉,故C错误。
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或者申诉,对原有的生效行政行为作出的没有任何改变的二次决定。本案被诉行为并不是重复处理行为,故D项错误。
[单选题]下列法律关系中,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 )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的法律关系
解析:【考点】国际私法调整对象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成为拍卖标的?( )
某外商独资企业拍卖该企业生产产品的商标专用权
解析:【考点】《拍卖法》的适用范围
[多选题]恒业公司在一审时已经掌握了一份关键证据,但由于担心地方保护主义,故未在一审中提出。结果原告败诉,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并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该证据,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二审法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同庆公司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应由恒业公司承担
原审裁判属于错误裁判案件
解析:BCD。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41条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因此恒业公司向二审法院提交的证据不属于“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43条和第46条的规定可知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单选题]根据材料,回答第 38~43 题:
甲应以个人名义提起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处理决定的行政诉讼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8条,《行诉若干解释》第9、14、4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