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甲给乙写信订购一批货物,乙没有回信,在甲表明的时间直接发货给甲

题目:下列各种行为属于合同的是( )。

解析:C【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主体有意思表示。这是区分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键。本题中A、B两项均属于事实行为,即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D项属于非法行为,而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合法行为。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某次考试有40道判断题,每做对一道题得4分,不做或做错一道题倒扣1分,某考生得了ll0分,他没做或做错了几道题?( )
  • 10

  • 解析:做对一道可得4分,如果没有做对反而扣1分,一正一负刚好相差5分。40道题都做对了可以得到160分,现在只得到了110分,意味着差了50分,所以有50÷5=10道题没做或者做错。

  • [单选题]下述各项哪一个不是公共物品或服务的特征?( )
  • 相互影响而又没有相应的补偿

  • 解析:本题是对管理知识的考查。公共物品或服务具有的特征:①效用的不可分割性。②消费的非竞争性。③受益的非排他性。

  • [单选题]甲伪造了一份乙向甲借款24万元的借据,并仿冒乙的签名,用私刻的乙的印章在借据上盖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24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该伪造的借据及其复印件,法院据此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24万元。乙不服,提起申诉,最终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
  • 伪造证据,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不构成犯罪

  • 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07条第1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甲的行为是伪造证据,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不构成犯罪。

  • [多选题]下列有关唐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 唐太宗时期制定的《贞观律》,标志着唐朝法典的基本定型

    《唐律疏议》中的《名例律》集中体现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

    《唐六典》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行政法典

    唐朝最早确立了对六部实行专门行政监察的制度

  • 解析:《贞观律》修订用了11年,其修订时间之长和修订更改之频繁足以表明,《贞观律》的修订完成标志着唐朝法典的定型化。故A项正确。《名例律》为《唐律疏议》的总则,集中体现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故B项正确。《唐六典》制颁于唐玄宗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行政法典。故C项正确。唐玄宗时期曾以监察御史六人分别对尚书省六部实行监察,称为“大察官”,此为明朝“六科给事中”之起源。故D项正确。

  • [单选题]下列各项权利和自由中,( )是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的。
  • 迁徙自由

  • 解析:我国宪法在确认公民基本权利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条件看,在相当长时间了内不能做到的,宪法就不予确认。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城市建设水平较低,为使人口不过分集中于城市而造成生产与生活质量下降的后果,我国现行宪法中没有1954年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的条款。故选B项。

  • [单选题]我国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的活动始于( )。
  • 1988年 (⊙o⊙)

  • 解析:C1988年我国首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通过第1条和第2条宪法修正案。

  • [单选题]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个选项?( )
  • 准用性规则

  • 解析:D准用性规则是没有具体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规定可以参照或援引其他法律规则的规定来加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 [单选题]下列关于汽车行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汽车急刹车时,乘客会向车行进方向倾倒,主要是由离心力导致的

  • 解析:汽车急刹车时,乘客会向车行进方向倾倒,主要是由惯性导致的。

  • 推荐下载科目: 政法干警 村官 公选 农村信用社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国家电网 执法资格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军队文职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