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买卖行为
题目: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解析:解析:买卖行为是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授权行为、遗嘱行为、撤销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ABC错误,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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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大明律》规定的罪名和刑罚有( )。
奸党罪
上言大臣德政罪
交接近侍官员罪
凌迟刑
解析:解析:《大明律》首创奸党罪,并罗列了奸党罪的种种表现,包括上言大臣德政罪和交接近侍官员罪。《大明律》使凌迟刑正式入律。
[多选题]甲15周岁,其对下列行为中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
放火
强奸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甲15周岁,其应对放火罪和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
[单选题]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做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 )享有。
受委托方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39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单选题]所有权属于( )。
完全物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性质问题,所有权是物权领域最完全、最典型的形态。
[单选题]债的标的物提存后,在提存期间如该提存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其风险由 ( )承担。
债权人
解析:解析: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多选题]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园教师。某日上午,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炉火旁烤火,其中某乙(6岁)和某丙(5岁)发生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则对于某丙医药费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有( )。
幼儿园承担
某乙的监护人承担
某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某丙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某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根据此规定可知:第一,本条中的“单位”范围仅限于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三类,而且这三类单位只承担因过错造成的损害责任,此时属于过错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这区别于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特别注意法律责任也仅仅为适当赔偿。可见,A项和D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本题中,某乙和某丙都有过错,因此不能由某乙或者某丙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B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不能由被监护人承担责任。因此,C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
甲,乙二人均为成年人,精神正常。甲勾结乙行窃,乙同意。某日夜晚,乙在门口望风,甲撬门入室窃取金银首饰,手表及大量现金
解析: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选择A而排除B。C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同时犯在外表上类似共同犯罪,但由于没有共同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D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间接正犯,是指利用合法行为人或无责任能力者,无犯罪故意者来实行自己的犯罪的情况。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同犯罪,但是,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单选题]“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相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对下列哪种推理形式的表述?( )
类比推理
解析:解析: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事物或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这里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相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典型的类比推理。
[单选题]以下各种情形中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行使的是(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财产,买受人为善意时
解析:解析:债权人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制度。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二是须债务人之财产处分行为危害到债权;三是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四是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是主张撤销权。所以选项A、B、D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