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不受该外国判决约束,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 鉴于李某在外国已受刑罚处罚,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题目:中国公民李某在美国强奸了中国公民黄某(女),被美国法院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回到中国后,依中国刑法该如何处理?( )

解析:AD【解析】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可见,我国作为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从维护国家主权出发,规定外国法院的刑事判决对我国没有约束力,因而仍可以依照我国刑法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考虑到在外国已经受到过刑事处罚,可以对被告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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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公民参与合伙关系,( )出资。
  • 可以用劳务

  •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伙的投资方式。个人合伙的投资方式比起法人,限制较少。根据《民法通则》第30条的规定,个人合伙可以用资金、实物、技术等投资。一个人拥有的技术也就包含了劳务。因此.个人合伙不是必须用资金和实物投资,也可以用劳务投资。故此,A项正确。

  • [单选题]商标按识别对象不同可分为( )。
  •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 解析:C[解析]商标根据识别对象,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各种商品上,用来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如“长虹”、“海尔”等。服务商标是指使用于服务项目,用来区别服务提供者的商标。

  • [单选题]某年2月13日,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张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000元,同日,张三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乡政府将果林交给张三,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与张三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李四,李四也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张三和李四发生纠纷,张三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乡政府擅自撕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解析:C【解析】《物权法》第十一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第13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因此B项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而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在本案中,张三作为土地经营权人,并没有转让其承包地,是乡政府擅自违约,将土地另行发包,侵害了张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处并不存在不经登记不得对抗的问题。乡政府应当继续履行与张三的合同,李四的损失应向乡政府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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