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唐朝“六赃”中包括的罪名有( )。
  • 正确答案 :ACD
  • 受财枉法

    受所监临财物

    坐赃

  • 解析:ACD

  • [单选题]卫某与同村的仇某发生互殴,双方均致轻微伤。卫某对本市法医机构作出的轻微伤鉴定不满,遂暗中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力口重,并另行委托鉴定,结论为轻伤.后卫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告发仇某,仇某被羁押39天后,司法机关查清了事实真相。卫某的行为构成( )。
  • 正确答案 :C
  • 诬告陷害罪

  • 解析:解析:卫某的行为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仇某受到刑事追究,且造成仇某被无辜羁押39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卫某并不符合上述两面罪的主体。卫某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加重,是自残自伤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单选题]甲、乙两个企业法人新设合并后成立新法人丙,合并前甲、乙两法人的债务由 ( )承担。
  • 正确答案 :C
  • 新法人丙

  • 解析:解析:企业法人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同时原法人人格全部消灭,此时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法人享有和承担。此题中,甲、乙两企业法人新设合并成立丙企业法人后,甲、乙两企业的法人人格已消灭,故其债务应由新法人丙承担。

  • [单选题]下列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
  • 正确答案 :D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均适用我国刑法

  • 解析:解析:注意题干是要求考生选择错误的说法。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的表述,选项D的错误显而易见。根据《刑法》第7条,选项A体现的是属人原则,是正确的。选项C体现的是属地原则,特殊规定在《刑法》第11条,也是正确的。选项B是否正确?分析《刑法》第8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的,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法条中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与题干中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不存在交叉,因此,选项B也是正确的。

  • [多选题]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人民法院在确定合作作者署名顺序时可以参考的因素有( )。
  • 正确答案 :BD
  • 作者付出劳动的多少

    各合作者创作部分的排列顺序

  • 解析:解析:依著作权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合作作品的署名规范之作品署名顺序,按照下列规范确定: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署名顺序。

  • [多选题]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BCD
  • 子女成年的探望权消灭

    互通电话属于探望全权的行使方式之一

    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

  • 解析:解析:探望权不以负担费用为前提。探望权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未成年子女死亡。(2)子女成年。(3)探望权的权力人死亡。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一方享有的探望权。

  • [多选题]刑法的空间效力包括( )。
  • 正确答案 :AB
  • 刑法对地的效力

    刑法对人的效力

  • 解析:解析: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

  • [单选题]西周时官方已对市场交易进行干预,负责市场管理的人员称为( )。
  • 正确答案 :A
  • 质人


  • [单选题]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A
  • 承揽合同适用留置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承揽合同的认定及其相关知识点。承揽合同、行纪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和运输合同中的承揽人、行纪人、保管人、托运人等对标的物都享有留置权,《合同法》第264条对承揽合同的留置权作出了相应规定,故A项表述正确,为应选项。在承揽合同中,只有定作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承揽人不享有此项权利,《合同法》第268条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故B项表述错误。甲将一辆吉普车交给乙寄售并达成的合同属于行纪合同,而不是承揽合同,故C项表述错误。如果某项合同仅仅涉及单纯的产品安装或者性能调试等内容,则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但是如果这类产品安装、性能调试属于新产品开发的辅助性工作,则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技术合同(具体地说应当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故D项表述错误。

  • [单选题]《大元通制》是元英宗时期制定的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 ( )
  • 正确答案 :A
  • 正确

  • 解析:解析:元英宗时,将世祖以来所立制度“著为令”,后来又命臣下将《风宪宏纲》斟酌损益,修成《大元通则》,颁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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