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之债可适用强制履行方式,而劳务之债不宜适用
题目:区别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解析:区分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之债可适用强制履行方式,劳务之债则不宜适用强制履行方式。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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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圆明园流失海外的诸多文物,大多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英法联军______,并流失多年的中国珍贵文物,中国对其拥有不可_______的所有权。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回到它的______地。
劫掠 置疑 原生
解析:先看第二空,“质疑”和“置疑”的区别在于:“质疑”指心有所疑,提出以求得解答。“置疑”表示怀疑,多用于否定。如:不容置疑,无可置疑。据此可知句中应选“置疑”,排除A、D。劫掠:抢劫。索取。指用不法的手段获取(含贬义)。褫夺:依法剥夺。句中英法联军获取文物的手段显然是非法的。这里应选“劫掠”,排除C项。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单选题]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
李某
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一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丽且该合同不能约柬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在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过程中,灾区人民得到了来自社会保障制度度的巨大支持。以下属于社会保障制度范围的是( )。
②④
解析: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 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l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 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②④:属于为灾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而④不是基本生活保障,③主体不对,不应是国外政府和个人直接提供的, 因此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下列各句有歧义的一项是( )。
这是王记者摄于2002年10月的照片。
解析:A项歧义在,王记者究竟是这张照片的拍摄者还是这张照片里的主人公。
[单选题]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
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
解析:法律上的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的特定行为以满足债权人的请求。
[单选题]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共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
外孙子女
解析:扶养人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外孙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只有A不能成为遗赠扶养的扶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