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题目: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解析:

【答案】B

  【考点】公证法

  【解析】选项A错误。《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甲申办的是遗嘱公证,应由其本人亲自申办,不能让其侄子代为申办。另外,其侄子本身是公证员,也不得代理甲在其公证机构申办公证。选项B正确。公证人员可以前往现场办理公证业务。选项C错误。《公证法》第十二条第(三)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此,经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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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 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 解析:

    C选项A错误。《婚姻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中,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在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以此为由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B错误。《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选项B中的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

      选项C正确。《婚姻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无效。

      选项D错误。《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此可知,若乙是被胁迫而与甲结婚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另外甲乙登记结婚已经3年,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已过,该婚姻也不能被撤销了。

     


  •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我国《会计法》未作规定的是哪一项?
  • 采用借贷记账法

  • 解析:

    正确答案:A用借贷记账法


  • [多选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的下列约定,哪些为证券法所禁止?(  )
  • 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

    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用于对其他客户的咨询服务

    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

  • 解析:

     ABC.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用于对其他客户的咨询服务.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


  •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 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 [多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家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 解析:【考点】本题考查法的渊源。 【解析】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而划分法的不同形式,如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据此,答案。B所列法的渊源是按法的效力和地位所作的分类,而不是按照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据此,答案A表述不正确。国际条约的遵守前提为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答案C错在多了“一切”这个定语。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政策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

  • [单选题]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哪个机关有权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
  • 国务院

  • 解析:

    「考点」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的划分权限「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 [多选题]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而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 组成合议庭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由此,A的做法正确,当选。上诉案件,第二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二审案件审理,故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刑诉解释》第121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的审理,适用相关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由此,本题中的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审法院的程序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由此,本题中不存在可以改判的情形,故C不当选。但是一审不公开审理,程序错误,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D是正确的,当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D。

  • [单选题]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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