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王某临死之前,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委托给自己的朋友李某进行管理,并嘱托李某将房屋出租所得租金用于其尚未成年的儿子王亮的教育及生活费用
题目: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涛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信托的一项是( )。
解析:B项是捐赠;C项不符合“基于受托人的委托”的要件,属无因.管理;D项不符合“以自己的名义”,是一般职务行为;只有A项符合信托的定义要件。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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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情形不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是( )。
合同被撤销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其效力自始便未发生,合同没有成立,也就无从谈起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D项不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单选题]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
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单选题]唐朝实行租庸调制中的“庸”是指( )。
纳绢代役
解析:租庸调制中,服兵役二十天,不去服兵役的可以纳绢或f,代役,叫做“庸”
[单选题](1)开发建没油气田(2)新的合成材料不断问世(3)勘探石油、天然气资源(4)节省大量天然原材料(5)兴办石油化学工业
3—1—5—2—4
解析:事件的过程为:科学家在某地勘探到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建设油气田并且兴办石油化学工业,随着新的合成材料的不断问世,节省了大量的天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