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题目: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解析:《六机关规定》第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其中,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案件,无论该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是否下放,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诉解释》第274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此,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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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第 36 题 甲某欲杀仇人乙,某日尾随乙至僻静处用铁棒击打乙的头部,致乙昏迷倒地。甲以为乙已死亡,将其装入麻袋系上石块投入5米深的水塘中。经鉴定,死者实际为和乙长相酷似的弟弟丙,且丙为溺水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 解析: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对象错误和因果关系错误,根据刑法理论,对象错误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 [多选题]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哪些是《证券法》所禁止的?
  • 有偿使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

    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 [单选题]2000年6月,刘晓彬诉刘彬给付抚养费一案由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定刘彬每月给刘晓彬抚养费500元。2001年1月,刘晓彬又起诉刘彬,提出法院判决给付的抚养费太少,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增加到每月800元。对于刘晓彬的该行为,人民法院下列做法哪些是正确的?( )。
  •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 解析:

    《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本题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故不能作为新案受理。基于同一事实、同一诉讼标的,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不得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再受理。故选B。


  • [单选题]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作出哪种决定?
  • 准予担任辩护人


  • [多选题]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 [单选题]某城建公司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入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小区的居民遂申请市城建局与市质量监督局作出处理,后两局共同作出责令该城建公司赔偿该小区居民经济损失21万元、罚款10万元、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治理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城建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 理由成立,因较大数额的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均可申请听证

  • 解析:[考点]听证制度

  • [单选题]甲是一个夜游症患者,其与乙在某地合伙卖西瓜,并共同居住在丙的一间出租屋中。某晚,甲发病,将乙的脑袋当作西瓜,当摸到乙的耳朵时以为是西瓜上粘有泥土,便拿出西瓜刀试图刮去该泥土。乙在梦中因疼痛惊醒,甲因摸到血迹也惊醒。乙为此花去医药费用2000元,对该费用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甲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 解析:本题涉及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甲是一个夜游症患者,其在夜游期间所进行的损害是由其非意识行为引起的,故不应当完全由甲承担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132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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