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沿海国对于大陆架的专属权利不影响大陆架上覆水域和上空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其他国家在其大陆架从事铺设海底电缆或管道的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大陆架的概念、性质以及沿岸国对于大陆架的权利。
[多选题]某年夏天,在广州市某街头,女子梁某手提一包前行,突然一辆摩托从梁某背后飞驰而来,摩托由赵某驾驶,李某手持一利刀乘坐其后,李某在摩托逼近梁某时,伸刀割断梁某的手提包的一根提带,便向前猛拽,梁某誓死护包,于是梁某在摩托的牵引下被拖行五米,李某心急,照梁某手上狠下一刀,梁某的手提包被夺走,梁某起身而追,追行二十米,发现自己右手胳膊已不见,遂倒地。路人王某、黄某、夏某、上官某等目睹全程,并未施救,10分钟后由一位中山大学一年级学生艾某拨打“110”后,梁某获救。对此,下列选项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些?
正确答案 :A
该事件反映出王某、黄某、夏某、上官某的法律意识淡漠、道德良知丧失
王某、黄某、夏某、上官某有拯救梁某的法律义务
李某和赵某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而非犯罪
艾某的行为是公民意识的体现
解析:【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律意识和道德、法律义务、违法行为和犯罪。
【解析】见死不救对于没有特定互相救助义务的人(如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是违反道德规范而不是法律规范的行为,所以路人王某、黄某、夏某、上官某并没有拯救梁某的法律义务,故B项表述错误。广义的违法,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狭义的违法行为。狭义的违反,也可以称为一般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本题中赵某和李某的行为明显有可能是共同犯罪,(若不考虑李某的后续行为)他们俩至少在抢夺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很明显C项的表述是错误,他们俩的行为是犯罪行为,C项应当入选。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王某、黄某、夏某、上官某在该事件中对于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无动于衷,冷漠旁观,是对社会、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表现,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表现。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因而在强制力上是内在的,见人有难从而进行尽力的援助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王某、黄某、夏某、上官某从自己私人利益出发,不对梁某进行有效的营救,是背离社会公德的,是道德良知的丧失,A项表述正确,不应当选择。艾某在发现梁某受伤后,拨打代表公权力的“110”对梁某进行拯救,是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的良好行为,是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表率,体现了参与社会、维护社会的公民意识,D项表述也是正确的,不应入选。
[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月17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解析:A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法律 教育网原创)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丙公司一直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才了解,此时间是甲公司的了解时间,不一定就是丙公司的了解时间,即便是推定为丙公司的知道时间,题干中也没有说明是否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不是本案的审理对象,因此,C项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因此,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D项说法正确。
[单选题]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正确答案 :C
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多选题]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
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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