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累犯加重
题目:《唐律疏议贼盗》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这一规定所体现的唐律定罪量刑的原则是( )。
解析:解析:题干中古文的大概意思是:盗罪经判决后,仍然犯盗罪的,前后犯三次处徒刑的盗罪的,判处流刑2000里。犯三次处流刑的盗罪的,处绞刑。对于犯三次盗罪的,升格刑种加重处刑,称为累犯加重,故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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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先占的是( )。
丙拾得他人抛弃的废弃物并声称为己所有
解析:解析:A项为无因管理;B项错在先占的标的物为动产,而房屋属于不动产;D项错在先占的标的物为无主物,而丁因赠与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可见,电视机为有主物。如果从行为性质的角度判断,D项也不能认定为先占,因为先占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不需要意思表示的,而赠与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须有意思表示。
[多选题]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 )。
行政管理权
立法权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解析:解析: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 (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多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公民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解析: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几个概念。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权利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单选题]2007年5月10日,甲用自己的一台汽车作抵押,向朋友乙借款7万元,并进行了抵押登记。6月1日,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借款8万元,也进行了抵押登记。现两笔债务均过履行期,甲均未清偿。乙和银行对甲的汽车都主张优先受偿权。经拍卖,该汽车卖得13万元。根据物权法规定,对此款项的受偿应该是( )。
乙优先受偿
解析:解析: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就该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其包括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一切债权;先顺位抵押权人得就抵押物的价款优先于后顺位抵押权人受清偿。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能够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有( )。
法律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程度
国家机关贯彻法治原则的程度
法律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
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解析:解析: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既有法律本身的因素,也有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以及能否遵守法律的因素,其中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和法律与社会生活相适宜的程度,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即为法律意识,而国家机关是否依法办事也能影响到法律的实现,故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目要求。
[多选题]不以《人权和公民权利宣告》作为宪法序言的是( )。
1787年的美国宪法
1918年的苏俄宪法
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
解析:解析:《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是1791年法国宪法的序言。
[多选题]赵某死亡,遗产由其父甲、其母乙、其妻丙和其子丁继承,当时丙已怀孕。上述继承人在继承时为胎儿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丙分娩时,胎儿死于母体内。有权继承为该胎儿所保留份额的人包括( )。
甲
乙
丙
丁
解析:ABCD
[单选题]以下关于按份共有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转让
解析:解析: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但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共有债务,共有人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作品自( )时起取得著作权。
创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