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买方负责装货 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卖方负责装货 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即完成交货
题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关FCA贸易术语下交货与装货义务的规定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解析:
BC
解析:FCA术语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既完成交货。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的任何人。FCA的交货地点的选择对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如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应负责装货,如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卖方可以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而不负责将货物从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因此答案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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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白云村与黑土村系邻村,以下有关两村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白云村与黑土村因为两村一块相邻土地的归属发生的争议由乡政府处理
两村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作出处理决定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黑土村如果对主管部门的调处不服,可以作出调处的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ABD。《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据此,行政处理程序是土地权属诉讼的前置程序,在当事人双方对土地权属争议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形下,只能首先申请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单选题]近年来,我国对于《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条款、《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些文献中的积极因素是支持和肯定的,并积极参与这些公约和履行这些公约中的合理义务,同时也把这些公约中的积极内容反映在国内的立法中,这体现了我国对于人权的积极态度。以下观点中错误的是:( )。
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依赖于国际人权环境的发展,因此法制对于人权的保障起到间接的作用
解析:「考点」法与人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权与法律的关系以及人权的国际法保护和人权的国内法的保护方面的综合考点。
[多选题]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解析:B
1、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单选题]第 37 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据此,A项构成骗取贷款罪而非贷款诈骗罪,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是高利转贷罪。据此,B项构成高利转贷罪而非贷款诈骗罪。B项错误。C项,《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据此,丙公司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C项错误。《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D项中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在客观上符合本条第3项的规定。《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金融诈骗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D项中,丁骗取银行贷款而携款潜逃,符合上述第2种情形,可以认定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综合以上分析,丁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贷款诈骗罪。D项正确。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就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货款100万元。而乙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乙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解析:C。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