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先申请原则
题目:下列哪个选项属于专利的申请原则的范畴?( )
解析:《专利法》第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剐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故选申请原则属于专利的申请原则范畴。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人们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在法学上称为( ).
法律实效
解析:法律实效,指人们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法律效果,是指法律通过实施而实现自己的社会目的、价值或社会功能及其程度。法律效益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实行的社会效益;二是法在现实生活作用结果中合乎目的的有效部分。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单选题]关于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偷剪别人的发辫侵犯的是健康权,而非身体权
解析:本题考查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民法通则》没有规定身体权,只规定了生命健康权;从内容上看,身体权具有明显的支配性,健康权不具有明显的支配性;从客体上看,身体权体现的是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健康权体现的是自然人身体机能的正常性;从侵害方式上看,侵害身体权不一定都侵害健康权,如偷剪别人的发辫,侵害健康权也不一定就侵害了身体权,如致人患病。
[单选题]2008年6月11日晚8时许,王某、李某与龙某等人在回住处途中,与郑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郑某回到其打工的公司后,将冲突告诉同在该公司打工的老乡张某,张即通过龙某打电话联系李某,双方约定通过打架的方式解决纠纷。当晚11时许,张某纠集了老乡共30余人,龙某、李某也纠集了何某等10余人,双方均持铁棒等凶器至斗殴地点。龙某一方见对方人多,遂逃离现场,张某一方即追赶。张某、郑某及彭某、向某等人追赶上龙某,张某等人对龙某进行殴打。龙某被迫跳入路边池塘。张某、郑某及彭某等即在池塘边捡起石块向池塘内冒出头的龙某投掷,使龙的头部不能浮出水面,致龙某因溺水死亡。本案中,张某、郑某及彭某应定(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解析: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根据具体情况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双方只是为解决纠纷而进行斗殴,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因此,选B。
[单选题]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是指( ).
对已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整理和归类
解析:D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是指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进行整理使之形成系统的活动。
[多选题]根据刑法第356条的规定,对毒品犯罪人从重处罚的充分条件是( )。
行为人过去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过刑
行为人过去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毒品再犯制度。《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这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再犯制度。对毒品再犯制度,应当注意的是,前罪是特定之罪,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后者是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所有的毒品犯罪。前罪应当是受到刑罚处罚,至于受到何种刑罚及刑罚轻重,在此不论。前罪与后罪之间的时间间隔无论多长,都应当对后罪从重处罚。根据刑法对毒品再犯制度的规定,本题选项中,只有BC两项可以成为毒品再犯制度的前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单选题]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并存的,应先由受遗赠人以其所得遗赠偿还
解析:A、B、C三项均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并存的,应当首先由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是( )。
事物新陈代谢,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和变化
解析: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单选题]现在的学生将高考当成了人生最重要的目标,而学校和家长也是对此趋之若鹜。因为高考不考动手能力,自然将与高考无关的课程当作副科。结果,造成许多中国学生高分低能、动手能力差的现状。这看似一个小问题,其实却与中国人才培养的结构具有重要关联,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的未来。
学生高分低能与人才培养的结构具有重要关联
解析:文段首先指出高考导致学生高分低能的现状,接着指出这种现状的出现与“中国人才培养的结构具有重要关联”,所以题干意在强调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