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下列有关公司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D
  • 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开放式公司

  • 解析:A选项错误。在公司的发展历史上,有限责任公司出现最晚,是法律创制的公司。公司出现时间顺序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意股份有限公司在两合公司之后出现。B选项错误。以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式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属于开放式公司,但是仍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上市公司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式公司。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分类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兼合的公司,公司发展史上的无限公司才是典型的人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为主、兼具资合类型的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属于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上市公司才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并不能因为非上市股份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就否定其资合公司的性质,同样也并不能因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就否定其属于开放性的公司。故C错误,D对。

  • [单选题]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 对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其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 [单选题]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
  • 在中心仲裁期间,乙国无权对桑德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 [单选题]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 正确答案 :C
  •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多选题]甲公司作为卖方同乙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一份,采用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方式。甲公司以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丙银行为付款人开立了汇票,并凭信用证和有关单据要求丙银行承兑。丙银行承兑后,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到达丙银行。基于前述事实,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D
  • 丙银行的承兑行为有效

    开证行的撤销行为有效

    甲公司或者其他持票人向丙银行提示付款时,丙银行有义务付款

    开证行虽已书面通知丙银行撤销信用证,但仍应向丙银行偿付有关款项


  • [多选题]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C
  • 《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 解析:D.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 [多选题]法律关系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但是如果按照公私法的划分的标准,法律关系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公法法律关系、私法法律关系和公私法(社会法等)混合法律关系。关于以上的分类,以下论述中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ABC
  • 公法法律关系既有实体法律关系又有程序法律关系,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关系

    在私法法律关系中民法和商法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私法法律关系,一般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所以国家在保护和调整这种关系方面的作用是不需要的

    公私法混合法律关系一般调整纵向和横向结合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企业法、预算法、计划法、银行法等法律关系

  • 解析:「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解析」我国长期对公私法划分持否定态度,而自80年代末期以来,此观点逐步改变。分类的标准主要是通过法律保护的利益以及保护方法。

  • [多选题]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CD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 [单选题]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 正确答案 :A
  • 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30条,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 [单选题]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正确答案 :D
  •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 解析:本题考核对诉讼时效中断的判断。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

      (2) 义务人的同意,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义务人的同意,亦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同意的方式,对 此法律未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而且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义务人的代理人于 授权范围内而为同意的,亦发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证人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对主债务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对人,原则上亦为权利人或权利人之代理人,对第三人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3)提起诉讼或仲裁,是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

      对于第一种事由来说,当事人请求的方式,应认为口头或书面等能达到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例如: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根据上述事例可知,本题A、B、C项分别属于事例中(1)、(2)、(3)中的情况,D项中应该是“省级”而非是“县(市)级”。因此,ABC项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而D项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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