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人权归根结底来源于国家的承认

题目: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未作出捐献表示,他的近亲可以如此做";"如果个人已经作出这种捐献表示的,不能被亲属取消。"之后,美国所有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采取了这个法令。关于这一事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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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 [多选题]第 14 题 下列哪些情形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 某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行政处理决定时,误将被执行人蔡某邻居王某家的偏房拆除

    某区公安局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唆使他人殴打犯罪嫌疑人冯某并将其致残

    一名穿制服的警察,见有歹徒抢劫,以自已1下班为由没有制止

  • 解析: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17、38条。应当注意的是,在场的警察尤其是穿制服的警察对盗窃、抢劫等是非明显、性质严重的案件的受害人负有特定的保护义务,而不论其具体时间和地点。

  • [多选题]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人工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口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遂又向兴汇有限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5万元。兴汇有限公司以第一次征税行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入成本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此案为涉外行政案件

    因兴汇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补征税款的决定停止执行

    兴汇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要求

    兴汇有限公司应当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 解析:

    CD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涉外行政案件是指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在本案,题干并未交代“兴汇有限公司”是外国组织,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据此,选项B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和第21条的规定,如果加害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二是已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在本案,海关的第一次征税行为已被海关补征税款的决定确认违法,而且兴汇有限公司要求海关赔偿但遭拒绝。在此种情形下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适当的。据此,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选项D正确。

     


  • [多选题]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 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 解析:

    C。【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社会发展与否取决于经济基础是否适应于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法律是通过服务于经济基础而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发展进步。据此,选项C正确。


  • [单选题]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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