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依法成立的合同,自( )时生效。
正确答案 :C
成立
解析:解析: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单选题]数罪并罚时,如果有数个同种附加刑的,对数个同种附加刑应采取( )。
正确答案 :A
并科原则
解析:解析:参见《刑法》第69条第2款的规定。
[多选题]不以《人权和公民权利宣告》作为宪法序言的是( )。
正确答案 :ACD
1787年的美国宪法
1918年的苏俄宪法
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
解析:解析:《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是1791年法国宪法的序言。
[多选题]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正确答案 :AC
法定权利
延期抗辩权
解析: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权利,无须当事人的约定,因此属于法定权利,而非约定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目的是为了延期履行,而不能永久消灭请求权,因此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B、D是错误的,只有A、C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首创律例合编新体例的封建法典编纂方式的朝代是( )。
正确答案 :C
明朝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立法形式——律例合编体例。从立法状况上看,明朝除了《大明律》、《明大诰》和《明会典》之外,还有“律例”这一立法形式。明朝的“例”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另一种是单行成例。“例”经过汇编并经朝廷认可,即可上升为有效的法律,从而与《大明律》及《明大诰》一样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例”比律更具有灵活性。明初“例”不单独使用,而“以类”附人律的正文。明宪宗成化以后,用“例”之风开始蔓延。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例”成为正式的法律,而后开始出现“律”、“例”并行的局面。明神宗万历年间,使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的先例,并影响了清朝。《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和《大清律例》都是仿照此法典编纂体例编纂而成的.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朝没有例,因此,排除A项。宋朝有例,称为“编例”,但是宋朝并没有将律、例合编,因此,排除B项。清朝晚于明朝,因此,排除D项。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有( )。
正确答案 :ABC
捏造事实,诽谤国家领导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
遗弃被抚养人,情节恶劣的
解析:解析: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罪,分为绝对亲告罪(任何情况下都只能自诉的犯罪)和相对亲告罪(一般情况下必须自诉,在特殊情况下可转成公诉的犯罪),绝对亲告罪就一个,就是侵占罪,相对亲告罪有四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A和B,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情节严重或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就不再是亲告罪。
[单选题]根据法人的内部结构不同,私法人可以分为( )。
正确答案 :B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法人的分类及其标准。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
抵押权的行使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留置权的行使不受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条规定表明,抵押权的行使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留置权不受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物权法》第236条的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可见,债权人想要实现留置权,必须给债务人一个履行债务的合理期限(2个月),在合理期限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能实现留置权。根据《物权法》第237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可见,只有在债权人到期仍旧不实现留置权时,债务人才能请求法院要求债权人实现留置权。
[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
正确答案 :D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应当选D项。刑法的法定量刑情节在法律硕士考试的试题中出现的概率非常高,记忆时应当注意两点:(1)幅度,是从重,还是从轻、减轻、免除;(2)确定性,是“应当”还是“可以”。
[单选题]在我国,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
正确答案 :B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解析:解析: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而不像其他省级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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