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 正确答案 :ABD
  • 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 [多选题]在下列何种情形下,经公诉人建议法庭延期审理的时间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 正确答案 :ABCD
  • 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 [多选题]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
  • 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 解析:

      答案及解析:A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1款:“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 [多选题]1993年12月30日,某村一组将连坞山杉木幼林(人工林)承包给村民陈某、李某经营,承包期限为15年。1999年,经审批砍伐一次后,杉木幼林继续留养。同年下半年,王某(同村村民)为了自己能在该山上种植山核桃树,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及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雇请张某和朱某等人将杉木幼林砍伐,并开垦连坞山,种上山核桃树苗。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鉴定,砍伐杉木幼林19亩,计1425株,直接经济损失4275元。对本案的分析,不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ABD
  • 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王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解析:参见《刑法》第345条第2、4款的规定,王某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林木,已达数量较大的起点,应定滥伐林木罪。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来分析,该题

  • [单选题]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 正确答案 :A
  • 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 解析:【考点】中标通知书

  • [多选题]甲乙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售给营业地在乙国的8公司一批纯净水处理器。丙国的c公司发现8公司在乙国销售该种纯净水处理器后.声称其早已在乙国取得了该种产品的专利权,A、B两公司均未经其许可使用该专利技术,于是向乙法院起诉8公司,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后8公司根据买卖合同要求A公司承担违反所有权担保义务的责任。根据上述公约的规定,A公司可以提出下列哪些抗辩理由?( )
  • 正确答案 :BCD
  • 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c公司已在乙国获得该种产品的专利权、

    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是为了在丁国销售,B公司擅自在乙国销售且没有告知A公司

    A公司售给8公司的产品是按照8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生产制造的

  • 解析:【考点】卖方担保义务的免除

  •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
  • 正确答案 :CD
  •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买卖该种股票

    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在该文件公开后5日内买卖该公司股票

  • 解析:

    【考点】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 [单选题]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D
  • 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 [单选题]指出下列分析中正确的说法:( )。
  • 正确答案 :D
  • 调解结案相对判决结案而言,要容易执行一些

  • 解析:A错,因调解并非诉讼的必经程序。B错,《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如果甲与乙所签合同的履行地在固县,固县法院是可以审理本案的C错,自愿原则,是指法院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并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自愿原则包含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两个方面的含义。合法原则,是指进行调解活动时,在程序上和实体上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题中,审判员丙并未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也并未将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强加给当事人,只是乙为自己考虑,同意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从而达成调解协议,并未违反合法、自愿原则。D对,因法院调解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实现。由于调解的结果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相对于强制性的判决结果更易于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在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而言比较顺利;有利于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团结。

  • [单选题]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效力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 正确答案 :B
  • 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地方排污标准时,可略低于已有国家排污标准

  • 解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此可见,本题中8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是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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