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题目:娄某年满17周岁,接受爷爷赠与20万元,靠此笔款项丰衣足食并支付自己的学费。娄某( )。

解析:C【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1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娄某17周岁,接受赠与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并非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所以娄某仍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一把坚实的大锁挂在大门上,一根铁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无法将它撬开。钥匙来了,他瘦小的身子钻进锁孔,只轻轻一转,大锁就“啪“地一声打开了。铁杆奇怪地问:“为什么我费了那麽大力气也打不开,而你却轻而易举地就把它打开了呢?”钥匙说:“因为我最了解他的心。”
  • 方法要有针对性,切中要害

  • 解析:文段通过对比铁杆与钥匙在开锁上的不同结果,由钥匙的口说出了方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了解他的心”说的正是方法的针对性问题。即B项。

  • [单选题]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表明并非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太会代表都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 解析:该题考查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间接选举中的人民代表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因而选项A是正确的。选民若是文盲,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人代写选票,这一变通规定不是对秘密投票原则的违背,而是对选民选举权利的切实保障,因而B项表达错误。C项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指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D选项中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并不意味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都相等,根据我国选举法,农村代表代表的人口数量要4倍于城市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这是实质平等的表现,而非简单的形式平等。

  • [单选题]下列各旬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 一些“80后”出生的中国年轻人正被冠以一个新的称呼——“鸟巢一代”,这些年轻入擅长与外国人对话,且爱国心强,北京奥运会是他们人生的一段重要经历。

  • 解析:A选项,“响应”缺少宾语;B选项结构混乱;C选项“之所以”用在因果复句的前一分句里引出结果,后一分句阐述原因。

  • [单选题]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殴打王五,王五受重伤花去医药费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李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
  • 王五分别向张、李二人主张4万元赔偿金

  •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属于共同侵权,对王五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三人协商后约定了张、李承担按份责任,属于三方合意行为,不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有效,对三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可以排除张与李的连带责任,所以应选择D。

  • [单选题]O, 6, 24, 60, 120, ( )。
  • 210

  • 解析:相邻两项,后项减去前项,两次作差后,可得到公差为6的等差数列,故可知(I )处应填210。选B。

  • [多选题]清朝对职官进行考绩的考核标准是( ).
  • 四格

    六法

  • 解析:清朝的职官考绩制度包括“京察”和“大计”,使用这两种考绩制度进行考核的标准是“四格”和“六法”。所谓“四格”是指“才”(指才干,分长、平、短三等),“守”(指操守,分廉、平、贪三类),“政”(指政务,分勤、平、怠三类),“年”(指年龄,分青、中、老三类)。所谓“六法”是指“不谨”“罢软无为”“浮躁”“才力不足”“年老”“有疾”等六个方面的缺失。

  •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债的移转的是( )。
  • 甲经债务人同意将5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同时约定免除债务人的利息义务

  • 解析:D【解析】债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债的移转原因是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法律行为、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等。本题中,D项不仅改变了债关系的主体,也改变了债关系的内容,因此不属于债的移转。

  • [单选题]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 )。
  • 恶意串通

  • 解析: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故选C。

  • 推荐下载科目: 政法干警 村官 公选 农村信用社 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 国家电网 执法资格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军队文职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