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组织代表视察工作 召开全国人大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 组成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题目:全国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是( )。
解析:解析:本题考的是全国人大的工作方式。要对《指南》的内容加以精简提炼,才能得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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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甲欲置某乙于死地,一日见其躺在床上,于是对其连砍数刀后逃逸,后经查明,某乙已于前日夜间突发心脏病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 )。
故意杀人未遂
解析:解析:这是一道综合考查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及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题目。首先,排除C,因为某甲欲剥夺某乙的生命,而不是侵犯其健康权;其次,排除D,因为本案属于行为人对犯罪对象认识的错误,某乙已经死亡,但某甲却认为其在睡觉,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最后,排除B,尽管某乙死亡,但并非某甲的犯罪行为所致,即某甲的犯罪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此,成立故意杀人未遂。
[单选题]首创律例合编新体例的封建法典编纂方式的朝代是( )。
明朝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立法形式——律例合编体例。从立法状况上看,明朝除了《大明律》、《明大诰》和《明会典》之外,还有“律例”这一立法形式。明朝的“例”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另一种是单行成例。“例”经过汇编并经朝廷认可,即可上升为有效的法律,从而与《大明律》及《明大诰》一样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例”比律更具有灵活性。明初“例”不单独使用,而“以类”附人律的正文。明宪宗成化以后,用“例”之风开始蔓延。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例”成为正式的法律,而后开始出现“律”、“例”并行的局面。明神宗万历年间,使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的先例,并影响了清朝。《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和《大清律例》都是仿照此法典编纂体例编纂而成的.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朝没有例,因此,排除A项。宋朝有例,称为“编例”,但是宋朝并没有将律、例合编,因此,排除B项。清朝晚于明朝,因此,排除D项。
[多选题]刑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解析:解析:《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单选题]首创六部分篇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大明律》
解析:解析:《大明律》以“名例律”为统率,以吏、户、礼、兵、刑、工六篇为分则,首创了六部分篇的新体例,该体例为清朝沿用。
[单选题]以下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转让、出租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既可以是行政划拨,也可以是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应当缴纳土地使用费;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因此,ABC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只能由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是( )。
矿藏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46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第47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第52条的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单选题]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
收获庄稼
解析:解析: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即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说所有权非由他人手中取得。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有生产(如收获庄稼)、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及善意取得等。此外,国有化和没收是国家所有权特有的取得方法。故选C。继承人、受赠人、买方对遗产、图书、汽车的所有权是由被继承人、赠与人、卖方手中取得的,均不属于原始取得。
[单选题]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
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解析:解析:法律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应按权利人的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得从事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