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前朝君主的后代

题目:“八议”中有“议宾”一项,“宾”指( )。

解析:解析: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鲜明特征。享有这一特权的人包括:(1)议亲,即皇亲国戚,包括皇帝袒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2)议故,即皇帝的亲密故旧。(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 (6)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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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超过( )
  • 3000人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

  • [单选题]根据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对全国人大代表实施逮捕,需要经过其许可的国家机关是
  • 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


  • [多选题]以下关于“明刑弼教”说法正确的有( )。
  • 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

    可以“先刑后教”行事

    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依据

  • 解析:解析:“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中“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后人简称“明刑弼教”。从字面而观,“弼”乃辅佐之义,似与“德主刑辅”的传统立法、司法原则并无不同。实则不然,“德主刑辅”中“德”为“刑”纲,“刑”要受“德”的制约,始终处于次要、辅助位置。宋以前论及“明刑弼教”,多将其附于“德主刑辅”之后,其着眼点仍是“大德小刑”和“先教后刑”。宋代以后在处理德、刑关系上始有突破。著名理学家朱熹首先对“明刑弼教”作了新的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经过他的注解,刑与德的关系不再是“德主刑辅”中的“从属”、“主次”关系,德对刑不再有制约作用,而只是刑罚的目的,刑罚也不必拘泥于“先教后刑”的框框,而可以“先刑后教”行事。这看来小小的变通之义,却意味着中国封建法制指导原则沿着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的发展轨道,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并对明清两代法律实施的方法、发展方向和发挥的社会作用产生了深刻影响。在我国古代法律史上,一般说来,倡导“德主刑辅”,本意是注重道德教化,限制苛刑,所以它往往是同轻刑主张相联系的。而经朱熹阐发,风行于后世的“明刑弼教”思想,则完全是借“弼教”之口实,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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