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甲基于杀害的意图对乙实施暴力,乙跪地求饶,并且拿出两万元钱,恳求甲放过他,甲见钱眼开,遂放弃了继续加害行为。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
题目:根据犯罪主客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的认定。选项A中,甲在犯罪预备阶段放弃了犯罪计划,成立犯罪中止。选项B中,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共犯(既遂),因为甲虽然放弃了杀人计划,但是甲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依照共同犯罪理论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甲也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选项C,就故意杀人行为,甲成立犯罪中止。选项D,甲也成立犯罪中止,不管甲是出于畏惧法律惩罚还是怜悯被害人,只要主动放弃犯罪,就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A、B、D表述错误,C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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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乙同乘一列火车。甲以为乙的手提包里有钱财,于是趁乙上厕所之机,拿走了乙的手提包。事实上乙的手提包内没有财物,只有一把手枪。甲的行为构成( )。
盗窃罪
解析:解析:甲意图侵害此客体,实际侵害彼客体,根据客体错误的处断原则,应当按意图侵害的客体构成的犯罪定罪处罚。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而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多选题]假想防卫行为致人死亡的,可能的后果是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属于意外事件
解析:BC
[单选题]就法律的对人效力而言,我国采用( )原则。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入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解析:解析:在法律的对人效力方面,近现代国家多数均采用结合主义(也称折中主义、综合主义)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我国也是如此。
[单选题]李某在国家机关任职,孙某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李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李某答应给孙某办事,但因故未成。孙某见事未成,要求李某退还好处费,李某拒不退还,并威胁孙某如果再来要钱就告其行贿。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受贿罪
解析:解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因而,李某为孙某谋取利益而收取孙某好处费,即构成受贿罪,至于是否为孙某事实上谋取到利益并不影响行为的性质。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单选题]清政府在( )下设置理刑司,受理各少数民族地方机构不能决断的死刑案件。
理藩院
解析:解析:清政府专门设置了理藩院,作为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在理藩院下设理刑司,受理各少数民族地方机构不能决断的死刑案件。
[单选题]法的普遍性不是指( )。
所有的国家都普遍有法
解析:解析:法的普遍性主要是指法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法是有概括性的,通常是为一般的人、抽象的人而不是为具体的人、特定的人提供行为标准的。而法的适用范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有普遍性。法在政权管辖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令行禁止,具有统一性。同时法只要尚未失效,就能反复适用,而不是只适用一次或若干次。
[多选题]公民的经济权利包括( )。
财产权
劳动权
解析:解析:公民的经济权,传统宪法学称之为“经济的自由”,其中主要包括选择职业的自由、营业的自由、合同自由、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以及财产权等有关经济活动的自由和权利。C、D两项属于社会权利,此外还要注意劳动权既是经济权利又是社会权利。
[多选题]下列法律渊源中,属于不成文法的有( )。
习惯法
判例法
国际惯例
解析: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