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格劳秀斯坚持理性论
题目:在法的本质问题上,下列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是( )。
解析:解析:在法的本质问题上,荷兰国际法学的鼻祖格劳秀斯主张理性论,即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故选B项。神意论的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而英国的霍布斯是规范论的代表人物,故A项表述错误。社会控制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庞德,法国的卢梭是理性论和公意论的代表人物,故C项表述错误。民族精神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萨维尼,而不是庞德,故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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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 ),不受法律追究。
发言和表决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言论免责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
[多选题]秦朝的法律形式包括( )。
律
封诊式
解析:解析:秦朝主要法律形式有:(1)诏令。它是皇帝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律,它是国家大法,秦朝法律的主体,带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刑事性特点。(3)廷行事。它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4)法律答问。它是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5)式。它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编例和格是后世才出现的法律形式,因此此题选AC。
[单选题]对犯罪的人适用刑罚,对守法公民的作用是( )。
教育作用
解析:解析:对犯罪的人适用刑罚,对守法公民也有教育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不是警戒,而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件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其惩罚的必要性,从而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人民群众是预防犯罪的主体,而不是预防犯罪的对象。
[单选题]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布法律的是( )。
国家主席
[单选题]某甲同( )共同故意实施盗窃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已满16周岁的某乙
[单选题]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4千元将弃婴卖出。甲的行为构成( )。
拐卖儿童罪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甲的行为是出卖而不是拒绝抚养,不构成遗弃罪。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都是以儿童为对象,都可以采取欺骗手段。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前罪以出卖为目的,后罪的行为人不以出卖为目的,一般是供自己或他人收养、奴役。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权利,甲的行为是以出卖为目的,并实施了出卖行为,侵犯了弃婴的人身权利,并非仅仅是对方的财产权利,符合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并非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