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行为或结果
题目:犯罪的(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在理论上称为“行为地兼结果地原则”。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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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对于正在进行的( )犯罪实施防卫行为,如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入室盗窃
解析:解析:《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款规定,实施无过当防卫,首先,必须具备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其次,必须是针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多选题]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
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李弟不构成犯罪
解析:解析:李弟的年龄因尚未达到构成诈骗罪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16周岁),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属于单独犯。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居民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
居民委员会对居民会议负责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
解析:解析: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居民委员会不是政权机关。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不受政权机关的领导。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因此选项AD是正确的
[多选题]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应当根据( ),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事实
犯罪性质
犯罪情节
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解析:解析:参见《刑法》第61条的规定。这是量刑原则的规定,通常总结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单选题]法律制定程序不同于立法程序。 ( )
错误
解析:解析:法律制定的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又称为立法程序。
[多选题]下列犯罪中,不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是(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甲欲杀乙,时逢丙亦与乙有仇,遂二人合作杀死了乙
解析:解析:选项A中的行为人的行为是无意识的行为,不是刑法中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1979年《刑法》中,胁从犯包括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但新《刑法》已将其取消;选项D参见《刑法》第28条的规定。
[单选题]朱元璋亲自督导编制了明大诰,它的组成是
四篇
[单选题]下列属于夏朝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的是( )。
王命
解析:解析:在夏朝,不成文的习惯法占有很大的比重,国王发出的“誓”、“诰”、“王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形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作为理论法学的重要学科,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 )
错误
解析:解析:作为理论法学的重要学科,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