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甲国有义务惩办这些擅移界碑的本国牧民  甲国应尽快通知乙国,并在甲乙两国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将界碑恢复原状 

题目: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甲国边防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本国一些牧民将一座界碑擅自移动,将另一座界碑毁坏。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解析:

CD。边境,是指边界线两边一定的区域。在边境地区为了维护相邻关系和边境居民的生活便利,相邻国家通常订立关于边境制度的条约或协定,规定有关边境制度的事项,其中包括对界桩的维护。双方对界桩的维护负有责任,不得加以毁损或移动。一般边界条约都规定了在界碑被移动或受损毁的情况下,一国有义务尽快通知另一国,并且负责维护被移动或损毁界碑的一国应在两国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将界碑恢复原状。但是,并非所有边界条约都规定了负责维护的国家有义务惩办擅移界碑的本国国民。例如,196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以及198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蒙边界制度和处理边境问题的条约》就没有这项规定,而196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标定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议定书》第20条只是规定:“双方应教育各自边民注意保护界桩,对于任意移动、破坏、毁灭界桩或故意依界河改道的人,有关一方应予适当处理。”但1993年中国和老挝签订的《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第10条就明确规定:“缔约双方对于任意移动、损坏或毁灭界桩及其方位物的人依据各自本国的法律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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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
  • "你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


  • [单选题]1995年田某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A发明专利,次年4月与胡某签订\"关于创办B厂协议书\"。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1998年4月20日某区工商局根据胡某的申请向胡某颁发了B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胡某为法定代表人。1999年5月11日,某区工商局根据B厂的申请注销了该厂的登记。2000年10月20日田某向某区工商局了解B厂情况,同年11月2日该局告知该厂登记、注销情况。2003年7月31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田某A专利权并予以公告。2004年8月10日,田某以某区工商局向胡某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对田某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 [单选题]若本案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则对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 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 解析: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单选题]第 7 题 民警李某在夜间巡逻期间,见一火车停放在路边,但是驾驶室内并没有人在,李某觉得可疑便上车去搜查。恰好货车司机乙回来,因为夜黑没有看清李某的警服,误以为是偷车的,便手持木棒向其挥过去喝令李某下车。李某却误以为乙是犯罪分子偷袭,情急之下开枪将乙打死。下列选项中,对民警李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 假想防卫


  • [多选题]关于《伯尔尼公约》的保护客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各成员国可以通过国内立法规定:所有作品或任何特定种类的作品如果未以某种物质形式固定下来则不受保护

    各成员国对口述作品可以不予保护

    公约的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 解析:

    【考点】《伯尔尼公约》的保护客体


  • [单选题]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 [单选题]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 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 解析:【考点】中标通知书

  •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结构的说法,正确的有
  • 传统的法律体系是由私法和公法两大结构要素构成,其中私法以民法和商法为核心,公法以行政法与刑法为核心

    社会法的确立是以经济法(最早是以反垄断法为代表)的出现为标志的,由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主干部门法来构成

    在调整方式上,私法以个人自行调节为主;公法以国家的强行干预为主;而社会法结合了这两种方式,从社会总体妥当性角度利用市场结构和机制本身的态势进行宏观调节

    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和要求是现代法的理性价值观念

  • 解析:

    A,B,C,D。ABCD法律体系的宏观结构是由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方面构成,传统的法律体系是由私法和公法两大结构要素构成,其中私法以民法和商法为核心,公法以行政法与刑法为核心。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出现了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等,它们是以传统公法要素与私法要素为基本框架,以传统公法和私法的调整方法为原型混合而成的第三种结构要素。我们称之为社会法。它是法律社会化的结果。社会法区别于传统的私法和公法,主要表现在:①从调整对象上看,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主体与社会间的关系;②从调整方式上看,社会法以社会性的平衡为特征形成了“政策平衡”的独特方式,它既不是简单的国家直接干预方式,也不是完全的自发性调节方式,而是从社会总体妥当性角度利用市场结构和机制本身的态势进行宏观调节。正因为如此,我们会感觉到经济法是民法与行政法的结合产物;③从法的本体上看,社会法既不以国家为本位,也不以个人为本位,社会法的权利(利益)主体已经明显地不是私法上的“人”(私人),而是具体的社会化的“人”;④从价值目标上看,传统公法与私法在价值取向方面往往对某一方面有所偏好和倾向,传统公法偏重于秩序与公平,传统私法偏重于自由、效益,在近代社会,由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因而公法与私法也存在分离状态,这就造成两者没有全面兼顾法律所应追求的价值。社会法比较周全地体现社会整体利益和要求——这符合现代法的理性价值观念。


  •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定公证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 对于应当进行公证的事项,如果未经公证,则不具有证据效力

    只有经过公证,公证的事项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公证事项的效力主要为证据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 解析:

    「考点」法定公证制度「解析」法定公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3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公证,经过公证,该事项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一项公证制度。法定公证具有公证的三种法律效力: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法定公证事项的效力主要是证据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因此ABD三项正确。对于C项,目前,我国法定公证制度还不完善,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应当公证的事项给予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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