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D
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解析:A
选项A表述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
选项B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选项C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选项D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单选题]以下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D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解析:【 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监管职责范围
[单选题]我国《选举法》规定了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机构,其中不包括哪一项?( )。
正确答案 :D
县级人大常委会
解析:「考点」主持人大代表选举的机构「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多选题]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表述哪项不正确( )
正确答案 :C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进行审查
解析:C
【考点】本题考点是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解析】C项中,应该报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而不是国务院进行审查。《立法法》第59条。
[多选题]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正确答案 :ABD
赵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杨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时,杨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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