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民事权利的作用

题目: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民事权利区分标准是( )。

解析: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分类标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是按照民事权利的作用对其所作的分类。按照民事权利的内容则分为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按照民事权利之间的主从关系则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不是民事权利的分类标准。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民事行为有( )。
  • 保管合同

  • 解析: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行为,它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行为是常态,而实践性民事行为则属于例外。根据《合同法》第366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民事行为。《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没有要求必须以赠与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条件或生效条件,因此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的民事行为。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根据《民通意见》第128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实践性的民事行为,但《合同法》颁布以后,则没有再作这样的要求。

  • [单选题]《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对犯罪人( )。
  •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解析:根据《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单选题]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合并,其决定权在于(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解析: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只有部、委、行、署的合并、撤销、设立、组建需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意。除此之外的其他组成机构的合并、撤销、设立、组建不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批准,国务院可自行决定。

  • [单选题]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 )。
  • 接受继承

  • 解析:A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形式。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作任何关于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构成民法理论上的沉默方式,即不作为的默示,继承法将该默示推定为接受继承。因此正确答案为A项。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方式作出,丧失继承权、转继承都是法定制度,在符合其条件下适用,与继承人的默示行为没有关系。故其余三项错误。

  • [单选题]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的定义是通过( )界定的。
  •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 解析:列宁对物质的定义是:“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说明,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却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 推荐下载科目: 国考公务员 警察招考 政法干警 村官 省考公务员 农村信用社 选调生 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