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在幼儿园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幼儿园有过错的应当适当承担责任。 ( )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在幼儿园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幼儿园。故题干所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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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各项属于合同的变更的是( )。
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定价1万元,后甲把货款更改为5000元
解析:C【解析】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上合同的变更只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不变。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因此合同变更仅指狭义的合同内容上的变更。传统民法及其理论认为,合同的变更分为债的要素变更与非要素变更。所谓债的要素变更,是指给付发生重要部分的变更,导致合同关系失去统一性。这时的变更不再属于合同的变更,而为合同的更改。而非要素的变更未使合同关系失去统一性,因此为合同的变更。本题中,A项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B、D项属于债的要素变更,合同失去统一性。因此,选C项。
[单选题]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 )。
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
解析:不作为的危害行为,是指消极的行为,即牙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从表现形式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行动;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来看。不作为直接违反了某种命令性规范。选项A属于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选项B属于作为的故意杀人行为,选项C的出卖行为也是作为行为。选项D中丁的行为属于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构成遗弃罪,属于不作为。
[单选题]下列关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存在犯罪中止形态,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不存在犯罪中止形态 ()
解析:选项A、B、C是关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区别的正确说法,两罪的区别体现在犯罪对象、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等等。选项D不正确,因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存在着犯罪中止形态,例如行为人在着手实施获取国家秘密、情报过程中自觉、主动停止行为的情形。
[单选题]法不同于同一上层建筑中思想意识和政治组织的特征是( ).
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解析: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这是法不同于同一上层建筑中的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组织(国家、政党)的基本特征。
[单选题]下列各项,能体现孙中山对中西文化关系的认识的是( )。
“发扬吾固有之文化,且吸收世界之文化而光大之”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正确阅读和理解史料的能力,“师夷长技以制夷”是地主阶级抵抗派的主张,A不正确;“军机无远略,诱佳弟子拜异类为师”是地主阶级顽固派的主张,c不正确;“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是洋务派的主张,D不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