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正确答案 :D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多选题]下面关于宪法和国际条约的关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拥有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条约的职权
解析:C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缔结条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约的批准和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条约。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
[多选题]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D
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解析:D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选项A错误。本题中,刁某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刘某的利益受损,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并对其西瓜园进行管理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非不当得利。
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刁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即刘某的家人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该必要费用包括:刁某办理刘某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5000元,共1.5万元,不包括刁某要求的劳务费。因此,刁某应从获益的5万元中扣除1.5万的必要费用,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多选题]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
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
[多选题]安琪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卡尔斯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安琪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重撞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卡尔斯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
只有安琪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进行刑事诉讼
只要卡尔斯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
乙国不可以对安琪提起刑事诉讼,因为其享有外交豁免权
解析:【考点】领事官员与外交人员不同的特权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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