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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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疏运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十辆货车的运输企业,甲是该公司股东。一日,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汽车全部卖掉转而从事广告制作,甲认为广告制作业没有前途而坚决反对,但因甲只有10%的股权,该决议仍得以通过。甲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出公司


  • [多选题]第 57 题 下列关于审判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 Y省副省长受贿l6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在必要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北京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S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与C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贩卖毒品案发生管辖争议,在审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解析:依据《刑诉解释》第5条的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22条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相关规定,自诉案件中可能有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自诉案件,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自诉案件,这两种情况就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l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多选题]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 解析:本题考核自首的“如实供述”。

      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全部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也应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如果隐瞒主要犯罪事实,或者已交代轻罪达到掩盖重罪的目的的,就不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A项中,甲的杀人行为属于主要犯罪事实,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可以成立自首,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并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故A项错误。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B项中乙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抢夺罪可以成立自首,故B项正确。

      C项 属于特别自首。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其中“司法机关尚未 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指与司法机关或其他办案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罪行;二是司法机关或其他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 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C项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故C项正确。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故D项错误。

      本题要求选择错误项,故AD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运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

    法的实施方式可分为两种: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

    通常所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指的是狭义的执法

    司法权专指审判权,即适用法律处理案件,作出判决和裁定

  • 解析:

    A,   B项不全面,还有法的遵守,C项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D项司法权不专指审判权,因此A正确。


  • [单选题]如果本案由人民检察院起诉至B市的某个区人民法院,而该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马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时,如何处理?( )。
  • 应当报请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 解析:按照《高法解释》第16条规定,对于基层法院已经受理的公诉案件,认为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因此应该选择C项

  • [单选题]东兴印刷公司申请破产后,进入债权申报程序,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 该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保证人乙已经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以其求偿权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故A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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