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题目:日本在1947年实施的宪法被为“和平宪法”,这主要表现为

解析:B.放弃战争,仅保留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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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 [多选题]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债权人的保全请求,但债务人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则人民法院:( )
  • 不得裁定对案外人财产进行保全

    可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进行清偿

    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 解析:ACD。

  • [单选题]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 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 [单选题]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 解析:本题考核雇员侵权的赔偿责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题中,甲在乙承包的水库中游泳,与偷鱼苗的行为有很明显的区别,只要丙、丁稍微注意一下,或是询问一下,则不会造成此种误解。因 此,丙、丁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给甲造成的损害应该与乙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多选题]第 24 题 公务员之间有以下(  )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 小王和小李为夫妻关系

    老陈和小陈为父子关系

    小孙和大孙为兄弟关系

    小周和小吴为连襟关系

  •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的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是指针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一般遵循两个原则,即以低避高原则和工作需要原则。本题A项中,小王和小李是夫妻关系;B项中,老陈和小陈为父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C项中,小孙和大孙是兄弟,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D项中,小周和小吴是连襟,属于近姻亲关系。所以,ABCD项均是正确答案,应全选。

  • [多选题]以下哪些主体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 家庭保姆朱某与其雇佣家庭  B.海淀区法院法官王某与法院

    红星村农民李某与村委会 D.勤工俭学的贾某与学校

  • 解析:

    你好,ABCD都不适用,根据《劳动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题中所给的四项均不属于。


  •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土地使用权既可以有偿取得,也可以无偿取得

    就权利性质而言,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农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要件


  • [多选题]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 解析:本题考核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内案件协议管辖只能是合同纠纷,而涉外案件协议管辖除了合同纠纷以外,其他财产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法院。因此,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非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只能在5个法院中进行选择,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不限于上述的5个法院,只要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就可选。因此,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不动产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协议管辖。因此,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总结如下:

      国内案件协议管辖与涉外案件协议管辖的区别:

      (1)国内案件协议管辖只能是合同纠纷,而涉外案件协议管辖除了合同纠纷以外,其他财产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

      (2)国内选管辖法院只能在5个法院中进行选择,而涉外案件的协议管辖不受限制,即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法院都可选,不限于5选1;

      (3)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法院;

      (4)都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

      (5)选法院都不能选2个法院;

      (6)协议管辖都不能违反级别的要求和专属管辖的要求。


  • [单选题]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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