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犯罪人的受教育程度
题目:不是决定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因素有( )。
解析:解析: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一般认为,这些因素或变量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指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侵犯的社会关系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系越重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严重。(2)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如行为是否造成了现实的危害结果、造成的危害结果的种类和程度等,这些因素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直接相关。在结果犯中,如果没有造成现实的危害结果,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轻微,就不能认为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反之,如果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则结果越严重,社会危害性越大。(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如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身份或特定职责,是初犯还是累犯等。(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是出于故意还是出于过失,有没有经过预谋,是否出于特定的目的,动机是否卑劣等主观心理因素,直接决定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从而制约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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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西汉时期的对外贸易要服从于下列哪几项需要?( )
政治
外交
解析:解析:对外贸易是服从于政治和外交需要的。西汉政府为了把商业贸易纳入政府管辖之下,凡参与互市的私商,必须领取符传(凭证),得到政府许可,方可参加贸易。
[单选题]既属于要式合同,又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定金合同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要式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根据合同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采取书面、登记或者审核批准的合同都属于要式合同,如抵押、质押、定金、融资租赁、保险;建设工程、保证合同以及6个月以上期限的租赁合同等都属于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不需要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即为不要式合同,因此首先排除D项。以当事人是以意思表示一致还是以交付标的物成立合同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如买卖、赠与、商业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保险,运输、委托、行纪、居间、仓储、技术合同等。据此可排除A项和C项。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都属于实践合同。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考生在复习此题应当注意:(1).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2)借款合同可能属于诺成合同,也可能属于实践合同,主要依据借款合同的主体来区分。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商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单选题]法的指引是一种( )。
规范指引
解析:解析: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作用。由于对象是每个人的行为,因此这种指引是一种规范性指引,而不是个别指引。
[单选题]《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属于以下哪种法律规则?( )
准用性规则
解析:解析:凡法律规范不明确规定而只规定依其他法律法规者为准用性规则。这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法律后果仅根据本条规则不能够确定,而必须要靠所准用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确定,故为准用性规则。
[单选题]开创在法典中附载“六赃图”先例的是( )。
《大明律》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大明律》首创的制度。唐朝规定的“六赃”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强盗、窃盗、受所监临财物和坐赃,但唐朝并没有在《唐律疏议》中附载“六赃图”,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惩贪治赃,特别在《大明律》中附载“六赃图”,供司法官查阅。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单选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 )。
结果加重犯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符合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单选题]是我国的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解析:解析: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宪法的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