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甲和乙虽然约定发生纠纷须通过仲裁解决,但没有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发生争议后也达不成补充协议 各继承人之间就财产继承发生争议,经协商决定交由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被告提出答辩状,反驳原告诉讼请求 签订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题目: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仍然可以立案受理的有哪些?( )

解析:ABCD。本题考查的是《民诉意见》第145、146、148条的规定。另外,根据《仲裁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民诉意见》第145条,法院有权立案受理,故D项正确。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 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 解析:

    【考点】不作为犯罪;持有型犯罪


  • [单选题]下列关于保函的陈述错误的是( )
  • 在司法实践中不承认保函的效力

  • 解析:

     本题考查保函的概念。


  • [多选题]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 
  • 识别 

  • 解析:

    B本题中判断妻子对丈夫财产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被称为识别。识别,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答案选B。


  • [单选题]第 51 题 指控张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下列哪个机关或人员?(  )
  • 检察院

  • 解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应由检察院侦查。检察院作为控诉一方,应当承担证明被告人有巨额财产的责任。

  • [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下各项中不能被包含入企业收入总额中的是( )。
  • 接受捐赠收入

    租金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权益性投资收益

  • 解析:

    【 考点】企业收入总额的计算


  • [多选题]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 解析:

    ABD

      《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 [单选题]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单选题]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教师资格 电子商务师 企业法律顾问 心理咨询师 公共营养师 期货从业资格 其它 教师公开招聘 食品安全员 行政执法资格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