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尽可能解释剖腹产的必要性,告知自然分娩的风险,并签署相关文件

题目:患者,35岁,孕37+4周,发现血压升高1月有余,两天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双下肢凹陷性水肿,1天前出现头痛不适,持续性胀痛,测血压180/115mmhg,医生建议患者入院治疗,并准备剖腹产手术,其丈夫非要坚持让患者自然分娩,此时医生如何做最合适?( )

解析:由于孕妇最近几天出现多种身体不适,1天前甚至出现血压严重升高现象,其丈夫非要坚持让孕妇患者自然分娩,从临床而言,这将严重危及孕妇及胎儿的安全,无论对家属还是医生,孕妇及胎儿的安全都是第一位的,此时医生需要向患者家属充分解释目前患者的身体情况,让家属意识到自然分娩的风险,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故D选项最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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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2014年2月以来埃博拉病毒的爆发波及西非地区。下列关于埃博拉病毒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埃博拉病毒的潜伏期为7-30天

  • 解析:埃博拉病毒的潜伏期为2-21天,一般为8-10天,A项说法错误。其他三项说法正确。故选A。

  • [单选题]脑科学的研究表明,在人脑的发育中存在"关键期",即人在发展过程中,某一方面在某一阶段发展得最快,比如:3岁以前是动作发展的"关键期",13岁是语言发展的"关键期",4岁左右是感知图形的"关键期"。在这一时期,脑在结构和功能上都具有很强的适应和重组的能力,易于受到环境的影响。关键期内适宜的刺激和经验是运动、感觉、语言及其他脑功能正常发展的重要前提。   下列利用了"关键期"理论的是( )。
  • 先天失聪的聋儿在2岁时接受语言康复训练,最终学会了说话

  • 解析:B项中的例子证明了,在语言发展关键期,利用适宜的刺激和训练而使先天失聪的聋儿的语言能力得到了正常的发育,利用的正是"关键期"理论。

  • [单选题]患者被诊断为慢性鼻炎,在本院就诊一个月后又来复查,并表示对治疗结果非常不满,认为治疗花了不少钱,但是症状没有多大改善,面对患者的指责,恰当的回答是( )。
  • "您先别着急,再把最近的情况具体跟我说一下。"

  • 解析:患者对治疗结果不满,质疑医生的手段和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不利于接下来治疗的顺利开展,此种想法还会直接影响治疗效果。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一个具有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医生,应该首先安抚患者的情绪,与之进行平等和睦的对话,了解患者的近况和误解的来源,并尽快有效解决,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治疗活动,不能轻易产生不良情绪,更不能耽误患者的治疗。所以本题答案为B。

  • [单选题]"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军事思想,充满着朴素的辩证法智慧。下列体现的哲学思想与这句话相同的是( )。
  • "贾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 解析:"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体现的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辩证法思想,因此要居安思危。"贾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意思是商人旱天购买舟船,天涝购买车辆,等待货有所缺。与题干中的意思相似,体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的逆向思维。故本题选C。

  • [单选题]我国成功地将杂交技术应用于水稻育种,并提出了三系育种理论,极大地丰富了遗传育种理论。其中,"三系"不包括( )。
  • 发展系

  • 解析:1964年,我国科学家袁隆平首先提出培育"不育系、保持系、恢复系"三系法。故本题选C。

  • [单选题]目前医学界主张的死亡诊断标准是:
  • 脑死亡

  • 解析:目前医学界的死亡诊断标准是心跳呼吸停止;但是主张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标准。

  • [单选题]不经胰蛋白酶激活的胰酶是( )。
  • 脂肪酶

  • 解析:正常胰腺分泌的消化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生物活性的酶如淀粉酶、脂肪酶和核糖核酸酶等;另一种是以前体或酶原形式存在的无活性的酶,如胰蛋白酶原、糜蛋白酶原、前磷脂酶、前弹性蛋白酶、激肽释放酶原和前羟肽酶等。故本题选B。

  • [单选题]在我国,核工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不能因为日本发生福岛核电事故而______,停止对和平利用核能的探索。
  • 因噎废食

  • 解析:听天由命:指听任事态自然发展变化,不做主观努力;也比喻碰机会,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因噎废食:比喻要做的事情由于出了点小毛病或怕出问题就索性不去干。患得患失;指担心得不到,得到了又担心失掉;形容对个人得失看得很重。杞人忧天:比喻不必要的或缺乏根据的忧虑和担心。由文意可知,核工业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但是因为发生了福岛核电事故,就索性不用了,"因噎废食"与文意最为吻合。A项,我们并没有听任事态自然发展变化,故排除A项。C项,题干中并不涉及个人得失,故排除C项。D项,对于核电的担心并不是不必要或无根据的,故D项用于此处不合适。本题答案为B。

  • [单选题]下列哪个主体不能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
  • 精神病医院

  •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三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本题选C。

  • 考试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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