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题目: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
【答案】AB
【考点】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
【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
选项C错误。《民诉意见》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可知,并非涉及离婚的所有案件都不能申请再审。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据此可知,离婚案件属于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即原则上应该公开审理,只有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才不公开审理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ABCD.全国人大常委会质询案的对象《宪法》第73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5条:“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A、C正确。中央军事委员会不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是质询案的对象,选项B也正确。我国的国家主席只是国家的象征,主持一些礼仪性的工作,也不是质询案的对象,选项D也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