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题目: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面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
解析:解析: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2)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废止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的法律; (3)法律体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D项认为我国古代不存在法律体系是错误的,我国古代法律的总体特征虽然是“诸法合体”,但仍然存在民事、刑事等法律部门,也存在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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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于租赁物( )。
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
解析:解析: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可以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且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
[单选题]关于部门法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 )。
部门法由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
解析: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也是表现部门法的载体,故A项、B项正确。法律部门是由法律规范构成而并非由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这是实质法律部门观点的体现,《考试指南》坚持了这一观点,请考生注意。
[单选题]下列人员中,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的是( )。
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解析:解析: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行使制定自治条例权力的国家机关是( )。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解析:解析:我国宪法第116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其常委会无权制定,故答案为A。
[单选题]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1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贪污罪
[单选题]《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
1908年
解析:解析:该大纲于1908年8月公布。
[单选题]甲酒后驾驶汽车将丙撞倒,同乘一车的乙下车察看,发现丙的伤势严重。为了逃避责任,乙指使甲下车,二人共同将丙拖到草丛中藏匿,致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此案,( )。
甲和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
解析:解析:从本题来看,首先,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了逃避责任,甲、乙二人将受伤的丙拖到草丛藏匿,致使丙因失血过多死亡,这明显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吸收犯的基本特征,是吸收犯。根据吸收犯的原理,对于吸收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规则,按重罪予以处罚。因此,甲的行为仅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再定交通肇事罪。乙不存在交通肇事行为;但是,在甲肇事后,为了逃避责任,乙指使甲下车,二人共同将丙拖到草丛中藏匿,从而导致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二人主观上有杀人的共同故意(间接故意杀人),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