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自治区主席
题目:根据宪法规定,( )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解析:解析:根据宪法规定,自治区主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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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
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但丧失了被选举权,而且也不能享有选举权。
[单选题]沈某因交通违章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1800元,拘留15日。他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 )。
行政处罚
[多选题]甲欠乙钱8000元,甲将自己仅有的l万元钱赠给了丙,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乙有权行使撤销权
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债权的撤销权、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和赠与的撤销。债权的撤销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甲无偿将财产转让给丙,危害到乙的债权,乙有权行使撤销权。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甲转让财产,导致履行不能,且债务尚未到期,因此构成预期违约中的默示毁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本题中,不属于双务合同,谈不上不安抗辩权,因此,排除C项。根据《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规定适用于没有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但是在本题中,由于甲已经将财产转让给丙,自然不存在撤销赠与的问题。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刑罚的目的是( )。
预防犯罪
解析:解析: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我国刑罚的目的,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字:预防犯罪。所谓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所谓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刑法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对任何一个犯罪人适用刑罚,都包含着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
[多选题]以下关于法律强制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法律的强制力不等于纯粹的社会暴力,是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的
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
国家强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
在现代社会,法律还出现强制力日益弱化的趋势
解析:解析:法律强制力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障的,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重要的特征,正确地认识这种强制力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法律的强制力不等于纯粹的社会暴力,是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的;第二,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第三,国家强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第四,在现代社会,法律还出现强制力日益弱化的趋势。
[单选题]甲、乙合伙跑运输,因资金不足向丙借款,丙同意借款,借款合同除了约定到期还本付息外,还约定参与合伙盈利,但如果运输经营导致亏损的,甲、乙应当还本付息,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乙、丙都属于合伙人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所谓“保底条款”,是指在合伙经营过程中,约定只提供出资和参与盈余分配,但不承担亏损的条款。“保底条款”,顾名思义,就是不管合伙经营是好是坏,该出资人都能保住“底”,所谓只赚不赔。“保底条款”否定了合伙人应当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凡是约定“保底条款”的,一律无效,即约定“保底条款”的,不影响出资人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不过,“保底条款”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我国没有在《民法通则》条文中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在《民通意见》第46条中,且规定得较为粗糙,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继续完善。由于保底条款不影响合伙人的认定,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和B项。借款合同对债权人无效,其约定的保底条款也无效,但是对于甲、乙二人而言,借款合同还是有效的,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犯罪的(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行为或结果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在理论上称为“行为地兼结果地原则”。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多选题]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表现在( )。
两者所依据的事实状态不同
两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两者所适用的范围不同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都属于时效制度的一部分,两者所表现的法律关系相同。
[单选题]刑法中的免除处罚是指
作有罪宣告,由于犯罪情节轻微而免除其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