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 所有残暴的法令根本不能称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会中通过的规则而已 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 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

题目:自然法学派是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解析:

ABCD。法律本质方面的具体知识。,两塞罗认
为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
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所有残暴的法令根本不能
称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会中通过的规则而
已。格劳秀斯认为: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霍
布斯认为: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
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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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如果甲公司在上诉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此时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该合同是无效合同,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 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 解析:C。根据《民诉意见》第163条的规定,在上诉期间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不上诉,判决生效,生效判决的错误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解决,也就是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再审。

  • [多选题]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说法正确的是:( )
  • 甲持有常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5%,应当依法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金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30%时,如乙欲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丙在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收购期限为50日

    丁公司收购飞天公司的行为完成后,丁公司与飞天公司合并,飞天公司解散

  • 解析:A选项符合《证券法》第86条第2款

  • [多选题]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 解析: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 确。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 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表现在:“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 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 [多选题]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宪法最高法律效力含义的知识。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选项C、D是指定和修改程序以及内容上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两个因素,但不符合题意,应予以排除。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哪些?
  •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 解析:

    B.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正确答案:B,C

     


  • [多选题]《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 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 [多选题]关于西周的诉讼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五听"制度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 解析:B."五听"制度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C."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 [单选题]第 47 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因运营资金紧张,董事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三百余人发行公司债券,金额达到三百多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该公司构成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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