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B区人民法院 C区人民法院
题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甲公司可以向哪些人民法院起诉?( )
解析:BC。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根据“原告就被告”的普遍地域管辖原则,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故B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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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有关消费者组织的提问,哪些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
除了消费者协会以外,是否可以经过合法程序成立其他的消费者组织?
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在立法过程中提出建议吗?
[多选题]张某打算出资200万元资金,李某有一栋价值100万元的旧洋楼作为出资,共同在青岛投资设立一家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 22~24 题。
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
解析:[考点]最低注册资本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解析:「考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所以,不是所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举行预备会议,也并不是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A项错误。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B项正确。第l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召集而非主持,C项错误。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D正确。本题选BD
[单选题]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裁定终止审理
[多选题]法的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应该注意下列哪些方面?
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适当的超前性
供体与受体之间存在共同性
时间的先后性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法的移植知识。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它以供体(被移植的法)和受体(接受移植的法)之间存在着共同性,即受同一规律的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为前提的。法的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要避免不加选择的盲目移植,选择优秀的、适合本国国情和需要的法律进行移植,注意外国法与本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故选项A、B、C为正确选项。选项D是法的继承所应注意的事项。
[多选题]第 33 题 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解析:此时姜某的行为属正常的执法行为。姜某身为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责,随时应制止打架斗殴、行凶杀人的违法行为。
[单选题]第 34 题 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询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可以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指定的某宾馆进行询问
解析:参考《刑事诉讼法》第94条、第97条的规定。
[多选题]第 15 题 张某是持有合法运输矿石手续的个体户,一日经过某矿务局检查站时被认定所运货物与其所持手续不符,汽车与矿石被押。某矿务局决定没收全部矿石,罚款500元。张某缴纳罚款后,检查站迟迟未归还张某车辆,汽车遭到损坏。某矿务局的行为后被法院确认违法,张某提出国家赔偿。关于赔偿范围和方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返还没收的矿石
返还500元罚款
修理被损坏的汽车
解析:[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