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题目: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解析:B。两审终审制的两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故8错误。离婚案件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但若涉及个人隐私,则应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
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解析:【考点】托收的法律关系
[多选题]关于保险利益,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12条第6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的成立需具备三个要件:(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估计的利益;(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因此,A项正确。
《保险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据此而可知,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应该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而非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因此,B项错误。
《保险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据此可知,对于财产保险来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即可,不需要在保险合同订立之时就具有。因此,C项错误。
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在何时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但是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应该适用财产保险的相关规定,即适用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即可。因此,D项错误。
[单选题]2005年6月1日,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李某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说:我就不信这个邪,还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于是向上级法院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2)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天内提出。(3)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10日之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5)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状2个月内作出判决。(6)李某若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年内提出。
(2)(4)(5)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时效。
[多选题]、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下列哪些机关负责?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解析:D
随题解析:宪法》第109条,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多选题]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
对未成年人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单选题]第 31 题 李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块昂贵的劳力士表以后,到处炫耀。易某对此十分嫉妒,于是骗李某说要请他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将李某灌醉。等李某回家走到一僻静的路段时,易某迅速将李某的手表捋下拿走。下列选项中,对易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侵占罪
解析:本题选答案时比较容易被盗窃罪迷惑。易某将李某灌醉是为了最终抢劫李某的名贵手表。如果李某的醉酒不是易某造成的,则易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