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降级 撤职
题目: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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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有效
解析:D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董事会。因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法人,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表示的效力。本题中,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的行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该要约的法律效力直接归于甲公司,之后虽然王某去世,但该要约依然有效。后乙公司针对该要约作出了有效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多选题]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刑事法律若具有溯及力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也违反正义的原则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具有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符合这一要求
在某些现代民事法律中,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律有溯及力
[单选题]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3年
5年
7年
8年
[多选题] 以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各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某一重大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作出撤销有关解释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北京市司法厅的质询案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省长、副省长的职务
解析:C
随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有关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9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能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组织调查委员会,对一些虽然重大但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它不能行使这项权力,因此 A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32条、第33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虽然有法定的监督权,但却没有权力使用“直接撤销”这种监督方式。因此B选项不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 4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可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并没有撤销省长职务的法定监督权。因此D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下列有关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有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的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解析:ABCD,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计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起十五日内提交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多选题]第 98 题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且自2011年5月1日实施。包工头阎某自2010年春节前夕就拒不支付46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共计11.2万元。经查:阎某拥有一辆桑塔纳3000型号的私家车,并且手头有较充裕的资金,政府有关部门分别于2011年1月、2011年2月、2011年6月三次责令阎某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阎某都以种种借口拒绝支付。现在某公安局研究阎某的案件,下列正确的意见有:( )
阎某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立案,追究阎某的刑事责任
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他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第276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继续犯,此案的犯罪行为持续到《刑法修正案(八)》以后,因此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的规定,答案D也正确。
[单选题]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单选题]吴某承租姚某一套住房,租期为3年,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各执一份。后因姚某要去国外工作并将在国外定居,便将该房卖给刘某,并办理了交易手续,但未能及时通知吴某。刘某买了此房后又在外地出差。半年之后,刘某以房主的身份向吴某收取房租,吴某拒绝向刘某缴纳租金。刘某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判刘某败诉。针对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是义务性规则,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属于确定性指引,如果不按照这种行为模式行为,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法官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进行了归纳推理
从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角度来讲,此案中法官对此案的处理是一种事实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在法律适用中一般先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再适用法的非正式渊源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规则、法的判断、法律推理、法律渊源,这属于一道综合性很强的题目。
【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中有一种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根据选项A的表述可知,《合同法》第80条规定的是义务性规则,“应当通知债务人”表示是债权人的义务,而且这是一种明确无疑的指引,所以A正确。
法律推理中的归纳推理是与演绎推理相反的一种推力模式,其对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分立的事实进行系统化,从中总结出带有必然性或规律性的判断。而演绎推理在逻辑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大前提是对一类事实共性的判断,小前提是某一个别事实属于大前提所涉一类事实范畴的判断,结论是这一个别事实也具有大前提所涉一类事实的共性的判断,法官依据《合同法》第80条对刘某等人之间房屋租赁行为的判断,实质上是演绎推理,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
一般说来,人们对法律问题的认识有两种方式: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价值判断是对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制度等客观存在(客体),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来予以分析法律,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问题。事实判断是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它并不主张或者说根本抵制从“应然”的角度追问法律应当怎样的问题。本题中,法官对案件进行分析裁判后,依据《合同法》第80条对该案进行判决,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所以应当是价值判断,选项C是错误的。
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指的是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没有正式渊源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法的非正式渊源,二者不是先后顺序的问题,所以选项D的说法是不恰当的。